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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
来源:平果县地税局         2017-10-27  15:22:35         点击数:
     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措施,全面建立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按照“流程更优、环节更简、时间更短、服务更佳”的要求,税务总局制定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纳税服务规范》),并于2014年10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的县级税务机关实施。
   《纳税服务规范》立足税务部门的前台服务,以纳税人依申请的服务事项为主,适当兼顾税务部门依职权进行服务和管理的事项,还包括服务场所、服务方式、服务用语等文明服务事项,体现了以纳税人为中心、视纳税人为客户的服务理念。具体包括9 72 212 个服务事项1120 个服务规范。9 类分别为税务登记规范、税务认定规范、发票办理规范、申报纳税规范、优惠办理规范、证明办理规范、宣传咨询规范、权益维护规范、文明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