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0 号)、《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75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71号)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一、“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百色市安全监管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围绕“十二五”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和事故防控能力跃上了新的台阶,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十三五”安全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态势。实现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由2011年的31起、死亡18人,下降低到2015年的11起,死亡11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了181%,死亡人数下降了63.6%,“十二五”期间,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力地保证了全县重大基础设施、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民生工程项目等各项建设,为保障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安全生产企业安全保障体系、政府安全监管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制、技术支撑、信息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监管工作条件和基础建设等取得新进展,基本实现了平果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全县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1.规划约束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依法治安基础。2014年12月以来,根据《百色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百发〔2014〕15号)、《中共平果县委办公室 平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果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平办发〔2014〕62号)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等政策性文件,构建起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促进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创新,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县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断健全,全县12个乡镇基本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县级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通过职能整合,推进乡镇国土资源、村镇规划、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等机构“四所合一”改革,开展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县人民政府及时调整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县安全监管局成立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并将职业卫生纳入年度执法计划。
4.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一是推动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工作,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到2015年底,全县共关闭非煤矿矿山8座。二是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自治区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我县完成3家批发企业库区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实现140余家烟花爆竹零售向专店化、专柜化发展。三是深化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专项行动。完成了1家企业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1家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生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四是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和涉氨制冷企业、受限空间作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和公路隧道等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五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整顿安全生产管理秩序。六是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冶金、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标准化创建工作。
5.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百色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中共平果县委办公室 平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果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平办发〔2014〕62号),制定了实施意见和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的安全监管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各乡(镇)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每年年初,县人民政府分别与各乡(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年终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推进责任落实。三是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把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部门。四是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督查。五是落实“五覆盖”(“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及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安全生产部门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要求,全部实现了“五覆盖”。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县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点基础数据尚未完全摸清,且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多、经济规模小、行业分散广,从业人员素质依然不高,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依然薄弱;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仍然较低,职工个体防护装备仍存在配备、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现象。
2.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尚未完全适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与《规划》提出的“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到位” 还有差距,县级、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素质及人员数量、经费配备不能满足当前工作的要求,基层乡镇安全监管人员不稳定,委托派驻执法尚未能落实,乡镇“四所合一”尚未真正发挥作用,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和能力不能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监管需要。
3.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存在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对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不到位,没有真正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存在“不想管、不想查、不想罚”的现象,没有真正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二、“十三五”面临形势
(一)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区、市和县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出台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根本遵循。二是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实施,“五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和社会治理能力的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将进一步优化。三是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快速创新发展,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有利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四是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安全愿望,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高度关注,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
(二)严峻挑战。
1.部分行业领域事故突出。近五年来,我县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商贸八大行业等部分行业领域事故频发,这与当前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性规律有关。
2.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仍较薄弱。各类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高危行业较多,大多数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技术装备水平较差,安全管理方式简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健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控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与事故防控能力较低。
3.安全风险防控水平较低。我县当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快速发展阶段,不少企业过度追求利润、忽视安全投入,技术装备落后,管理方式粗放,安全欠账较多,责任落实层层衰减,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基本面未能根本改善。给安全生产带来了严峻挑战。
4.高危行业安全治理任务依然繁重。一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点多面广,很多公路穿越山地、河流,防撞护栏补缺路段长,隐患治理任务繁重。二是建筑施工地较多,安全监管任务重。目前在我县较多建筑施工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监管任务重。三是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金属冶炼数量较多,加之矿业开发规模不大,管理能力与装备水平较低,安全隐患突出,治理难度仍然较大。四是化工产业企业生产不正常,停停断断,员工流动性大,监管任务繁重。
5.安全监管体制未完全适应安全发展要求。一是部分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清,落实不到位,监管执法方式粗放,信息化、专业化水平不高,责任覆盖层级、权责边界尚未完全理清,激励考核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部署、履职报告、督促检查、协调联动、目标考核等尚未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三是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不足。目前,全县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队伍中,普遍存在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年龄偏大、知识老化、专业技术人员配比低、执法装备落后、安全技术支撑不健全等问题。
6.事故多发仍是阶段特征。事故总量继续下降的趋势不会改变,但降幅趋缓与总量较大仍持续存在,区域性、季节性、阶段性生产安全事故特征突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概率仍然较高,分布范围更为广泛,传统高危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尚未得到全面遏制,非高危行业事故又时有发生;职业病发病人数和工作场所伤残人数有所上升,一些潜在的风险仍在积累叠加,事故诱因的多样性、复杂性可能成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特征。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作为主攻方向,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促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安全生产公共平台建设,强化矿山等重点安全领域的防控,强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法治观念,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控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改革探索,创新驱动。坚持转轨与转型并重,推进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渐进式改革。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凝聚改革共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注重依靠科技支撑、信息化和管理创新,推动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
依法治理,系统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矛盾与问题,在抓重点、补短板上精准发力。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问责机制,强化责任、法规标准、风险预控、科技创新、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
源头管控,标本兼治。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各环节,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和能力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提升市场主体安全生产意愿和防治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数量和危害后果。
社会共治,安全惠民。构建安全发展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营造全民关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水平和职业健康状况改善的感受,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全县安全监管体系更加健全完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更加严密完善,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事故总量保持下降态势,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安全生产状况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
(一)完善安全生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全面清理与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不符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完善地方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负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规为依据,针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来的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规范的漏洞和缺陷,及时制定或修订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资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信息、应急救援培训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
(二)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扩权强县政策,接收好下放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权的基础上,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以增强县域自主管理经济社会的能力。二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管分离”要求,做好自治区和百色市安全监管局下放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承接工作,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进一步落实受理、核查、审查、批准等环节的岗位职责,提高审批质量。三是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县级安全监管部门逐步推行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告知、网上统计、网上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查制度。定期抽查行政审批档案,严查弄虚作假或违法审批。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一是调整安全生产行处政处罚的方式。把行政处罚从以事故处罚为主,调整到以事故处罚与隐患处罚并重的方式上来;从以经济惩处为主,调整到经济处罚与暂扣证照、停产停业并重的方式上来;从处罚企业为主,调整到处罚企业与惩罚个人并重的方式上来;从行政处罚单一方式,调整到以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并重的方式上来,推动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员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二是改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完善安全监管执法的制度规范,确定执法的方式、程序、频次和覆盖面,全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对各乡(镇)落实日常监管责任情况督查,并根据各个时期事故发生规律,梳理和筛选部分乡(镇)和企业确定为市重点督查的区域,纳入县安全监管范围实施动态管理,实行重点跟踪监督、直接指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三是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全面落实市、县、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四级监管网络,明确乡村、社区安全监管责任,推动网格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管深入、细致、无死角。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集中监控区域安全生产动态,实现网格安全监控无盲区,及时发现隐患、处置隐患、消除隐患。
(四)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机制。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制度。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要明确不同的机构分别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职责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职责由内设法制机构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由相关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履行。执法监督机构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移送司法追究案件等涉及行政执法内容的工作指南,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文书及相关文件的审核把关,纠正各类违法行政行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全面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及其配套制度,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全县各级党委在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方面发挥领导作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推进发挥核心作用,在安全生产领域选人用人、干部考核和失职追责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属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权责统一原则,进一步明确全县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属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县经济产业布局、执法力量分布等状况,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科学界定县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监管职责部门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范围,制定并严格实施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和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执法内容、过程和结果,定期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单。积极探索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和规范乡镇及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三)建立完善部门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制度。
安全监管部门作为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关,负责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本级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有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和本级政府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能,履行相关行业领域日常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制度,完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系,规范查处非法开采、非法营运和非法制造、经营、运输危险物品(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瓶装液化钢瓶等)违法活动的联合执法机制。
(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切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内生机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制和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度,落实好主要技术负责人是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负责人,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努力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标准化,制定安全风险辨识与管理指南,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监测以及隐患自查自纠等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完善政府安全生产履职考核。
适应国家安全生产统计制度改革,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并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平果地方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各类考核中权重。建立安全生产实绩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年初公布全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当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年底对各乡(镇)
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一并考核,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六)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事前分工负责,事后依责追究。完善全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有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照单履职,失职照单追责,健全完善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倒查问责机制。改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善事故调查机制。依法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实施职业禁入。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失职渎职行为。
三、着力构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一)落实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并实施行业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标准。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分级标准,作为排查分级和风险管控的依据。二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责任。全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制,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采取切实可行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地规避和减少风险灾害。三是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控制、分级管理和分级监督责任,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强化风险管控技术手段、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内。四是完善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和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风险性较大区域和单位进行重点排查,评估风险的危害程度及其发展规律,提出防控手段和规避风险的措施,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提升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任务。引导企业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实现企业全面达标。对经过标准化创建后不达标或达标后发生事故被撤销等级的企业要限期抓整改。做好标准化企业的巩固、提升和改进。对那些达标后放松管理、安全条件降低的企业加强执法监察。对坚持标准,严格管理,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持续改进的企业鼓励其进行标准化升级。从2016年起,对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和二级评审的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到2018年底,全县力争创建1—2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率不少于10%,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达标率不少于50%。
(三)强化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管控。
一是加强城市安全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公用设施规划要与安全发展规划有机衔接,编制并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城市燃气管线、加油加气站、轨道交通线和人员聚集场所等行业安全生产方案。二是推动危险有害产业转移退出。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建立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健全动态调节机制,推动存量经济中的高危险、高污染、高损耗、高危害企业转移退出,积极探索退出机制。严格实施建设项目事前审查,运用综合审批手段控制新增风险,降低存量风险,促进城市安全风险持续改善。三是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防控。开展城市安全风险排查,及时发现、控制或化解城市安全风险。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传感遥感、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等系统技术对风险进行预测、预报、预警、预控,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现代化管控水平。四是落实风险区域管控责任。加强车站空港、地下空间、公园景区、商场超市、学校医院、超长隧道、拥堵路桥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强化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和石油运送管道、危险化学品管道、轨道交通线的安全风险管控,健全基础设施数据,完善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构建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城市运行安全预防控制网络。
四、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一)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落实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重大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采取技术、工程和管理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监控、报告和治理主体责任。本规划期内,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信息系统,并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互联,实现信息共享。
专栏1 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 |
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油气管道、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隧道桥梁、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行业(领域) |
(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细化车间、班组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规定。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强化生产过程安全监控,运用通讯、报警、定位、避险和人身防护系统,加强对重大隐患的动态监测和防控,采取可靠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治理过程安全。县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本部门管理或监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不落实或不严格落实隐患排查主体责任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并派员跟踪监督整改。
五、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建设。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化运行模式,培育市场化、专业化应急救援组织。按照应急救援属地为主和“一级管一级”的原则,加快推进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以上高危行业企业建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规模较小没有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生产经营单位可就近与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议,并按协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严格落实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县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完成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验证实施效果;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以及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规定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检验效果。
(四)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平台。
加快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加强社会应急处置资源的整合,进一步摸清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物资、人才队伍、相关设备等情况,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统筹规划好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和布局,加快建设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多层次储备体系。建成一支本级财政供养或依托企业、政府扶持的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县级配备3—4人的标准成立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满足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图像监控、视频会商、数据查询、应急通信、辅助决策等7大功能,满足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需要。
六、全面夯实安全生产保障基础
(一)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落实国家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标准,实施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完善全县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工作条件,加快形成与监督检查、取证听证、调查处理全过程相配套的执法能力。根据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及其他工贸行业企业、职业危害企业的数量、规模、状况及今后产业发展趋势等情况,统筹调剂充实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所需的编制和力量。原则上,县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编制数不少于15人。同时,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内设机构,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依法加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乡镇安全监管体制实施 “四所合一”。执法人员配备并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推行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现场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人员监管执法考核机制,切实做到科学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保障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
县乡两级政府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事故抢险与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投入。县安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政府安全投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开展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评估,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监督,将企业安全投入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专项或综合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跟踪督办制度。
(三)强化科技创新推动安全技术进步。
组织梳理现有安全科技成果,加快推进成熟度高、安全生产保障作用突出的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化,强化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非煤矿山领域要重点推进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矿井灾害监测与预警信息系统等成果转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要重点推进“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装备。冶金等工贸企业领域要重点推进煤气防泄漏自动保护排水装置、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安全保护装置等成果转化。职业卫生领域要重点推进粉尘呼吸防护装备等成果转化。应急救援领域要重点推进矿用救灾指挥系统。人员密集场所领域重点推广建筑物火灾监控、探测和灭火等系统成果转化。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也要围绕企业安全需要,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解决企业安全技术难题。
专栏 2 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方向 |
矿山地压灾害监测技术和装备;烟花爆竹高危工序监测技术和装备;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安全监控报警技术和装备;尘源自动跟踪喷雾降尘等尘毒危害治理技术和装备;小型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和装备;大型公共设施结构健康监测技术和装备 |
完善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确保专家信息由政府与社会共享。支持专家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为安全生产提供科学客观公正的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服务责任机制,将失职渎职和弄虚作假专家纳入事故倒查范围。
(四)完善安全生产社会服务体系。
将安全生产社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将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安全生产专项服务,逐步交由安全生产社会服务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充分发挥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支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组建安全标准化、安全科技推广、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技术服务等专业委员会,汇聚各方专业力量为安全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完善全县各层级安全生产社会服务体系。整顿提升安全评价、安全检测、职业卫生等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弄虚作假行为。
(五)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充分发挥安全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将安全责任保险纳入全县安全风险防控救助体系,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运用安全责任保险浮动费率杠杆,建立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互动机制,帮助企业化解生产安全风险,减轻政府事故善后和应急救援负担,促进企业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责任,抓好事故防范工作。
七、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一)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理念、法制、知识、技能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完善政府部门与新闻机构之间的沟通合作机制,加强与广西、百色、平果主流媒体深度合作,构建安全文化传播平台,开辟安全生产报道专栏,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知识技能、依法治理、案例警示的宣传力度。
(二)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强化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改革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制度,建立完善全县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网络,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管理能力认证考试一律网上进行。大力开展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活动,加大公共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安全生产国际交流合作和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鼓励中小学校开设安全知识和应急防范课程。
(三)全面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结合全民普法教育计划的实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主题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教育,运用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以案说法,增强企业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学校学生、普通民众的安全意识。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价值观、道德观教育,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自律意识,引导企业及其职工以尊重生命价值、维护职业健康作为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企业坚持日常安全教育,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杜绝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大力推动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全面营造珍惜生命的生产环境。企业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栏,将生产经营场所的危险与有害因素告知职工,告知企业安全风险所在、安全疏散逃生路线和规避险情方法。
八、着力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一)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
坚持“谁主管安全生产,谁负责职业卫生”的原则,全面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责任。开展全县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组织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状况调研,摸清全县职业病危害底数。完善全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网络,落实职业卫生信息监测和统计制度,理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报送途径,健全职业病危害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识别和危害分级水平。
(二)加强作业场所危害管控。
突出作业场所高危粉尘和高毒物质危害预防和控制,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高发势头。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建立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强化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重点监管。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开展矿山、化工、金属冶炼、建材、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与控制。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防护措施公告制度,到2020年,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100%。
专栏 3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 |
重点防治地区:马头镇、新安镇等 重点防治行业:矿山开采、金属冶炼、电子制造、水泥制造、木材、石材及粉体加工等 重点防治作业:掘进、粉碎、打磨、焊接、切割、喷涂、清洗、刷胶、粉料的皮带运输、电镀等 重点防治因素:粉尘、苯、二氯乙烷、铅、砷、噪声及放射性因素等 |
九、深入开展企业安全诚信建设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制建设,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县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与自治区、百色市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衔接。实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资质审核、出国出境、股票上市、银行贷款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本规划期内,全县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并与自治区、百色市信息库联网,面向社会公开查询。涉及前述业务的主管部门,通过联动机制对安全失信企业予以约束和惩戒,有效促进各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深入开展企业安全诚信建设。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诚信建设的要求,树立依法诚信生产经营的理念,建立健全诚信生产经营的准则和行为规范,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诚信考核机制,把诚信建设纳入安全文化建设体系之中,使依法诚信生产经营成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自觉行为。
十、加快“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全面推进平果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将平果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纳入智慧平果整体规划,并加强开发衔接工作。依托广西、百色、平果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初步建成纵向上联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百色市安全监管局;横向到本级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效能。以县安全监管局为主体建设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按“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要求,将现代互联网融入全县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把全县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全面集成,利用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实现信息数据及时更新、现场视图随时调取、监管区域随机抽查功能,打造监管执法流程优化、预测预警处置到位、系统运转顺畅有力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全沟通、全透明、全掌控功能,为全县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分析决策、应急指挥、监管执法、协同办公、综合协调等提供多种监管服务,建立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现代化监管体系。
第四章 落实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党委总揽全局,政府组织实施领导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充分发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在落实规划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委研究安全发展战略、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制定重大政策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本地或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全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目标指标,确保按期完成规划任务。充分发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各乡(镇)和横向部门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把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主要任务推进情况等作为区域和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
二、强化政策资金保障
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抓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大县级政府财力统筹力度,制定规划投入保障方案,落实投入渠道和规模,明确县级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分担比例,保证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及项目的投入分年足额落实到位。对企业的安全投入,树立好利润和才水煎服方案,用杠杆调节推动企业加大和自觉投入安全改造资金。加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投入。完善安全科技研发投融资、安全产业扶持、安全装备自主创新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财税支持政策。
三、健全规划推进机制
建立横纵相连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及各部门,加强规划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税、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的研发与示范支持;经贸部门要加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力度,推进供给侧改革,提高企业的科技生产和安全生产,淘汰落后产能和将使企业,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切实承担好规划赋予的重点任务;全县各地要做好区域安全生产规划与自治区、市、县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的衔接,并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确定规划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四、加强检查评估考核
全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围绕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项目,分项落实到人,确保目标有分解、任务有部署、措施有效果、项目有主体、投入有渠道。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本规划执行情况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本规划实施情况。2018年底和2020 年底要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加强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强化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部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考核评估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