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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县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本站         2017-11-10  16:30:12         点击数:

 

 

一、出台背景

我县城区停车场资源稀缺导致目前的停车服务收费行为不规范,停车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等问题:一是停车服务没有实行差别化收费标准,城区停车收费区域分类尚未明确,有限的城市停车设施得不到高效使用;二是城区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边界没有明确,停车收费明码标价行为不规范、监管难问题突出;三是停车秩序混乱,城市道路、人行道、居住区停车乱的问题尤其突出,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居民生产生活。城市停车服务收费存在的问题,引发很多管理上的难题,亟须通过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规范。因此,出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城市停车环境,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既是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推进我市价格机制改革工作任务和完成自治区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也是优化我县发展环境、满足城区居民停车需求、提高生活满意度的现实迫切需要

二、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三条 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第六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第十八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第十九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2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30号)

二、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七)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完善停车收费政策,201712月底前,各市、县(市、区)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健全落实主要由市场决定停车收费机制,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3《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价综〔201596号)辖区内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4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

第二条除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以外,对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第三条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需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要纳入地方定价目录,明确管理权限,规范定价办法和程序,有效约束政府定价行为。

三、解读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

20178月,县物价局在政府起草《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过程中,征求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广大群众的意见20178县府办组织召开平果县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向19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共有19个单位提交了书面意见,其中收到3个单位提出具体修改意见,16个单位无修改意见。经县物价局班子集体讨论,由县法制办把关,再召开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最终形成了《平果县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平果县城区停车服务收费的三种价格形式

(一)下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1依法设置的城市道路停放区、道路停车泊位;

2车站含汽车站、公共交通枢纽站、市民活动中心、城市广场等配套停车场;

3政府全额投资或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停车场或产权属于政府的停车场;

4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组织,以及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益、公用机构符合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5旅游景区附属建设的停车场;

6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的其他停车场。

(二)下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1住宅小区停车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尚不具备业主与物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停车场(含规划为住宅配套的综合体停车场、经依法程序设置的占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的停车泊位)

2商业设施与住宅混合共用的停车场指商住楼、综合楼等住宅与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共用的停车场

3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其他停车场。

(三)下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住宅小区停车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具备业主与物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停车场含规划为住宅配套的综合体停车场、经依法程序设置的占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的停车泊位

2商业全额投资或商业投资占主导地位的专业停车场以提供车辆停放服务为主营业务,独立建设的、非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

3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商业场所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

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的停车场;

5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停车场。

 

 

 

平果县物价局

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