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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果县“美丽平果生态乡村”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2015-03-09  21:33:11         点击数:
 

                        

 

 

中共平果县委员会

办 公 室 文 

 

平办发20158

 

中共平果县委办公室  平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果县“美丽平果·生态乡村”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平果县“美丽平果·生态乡村”活动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平果县委员会办公室

平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210

 

 

 

 

 

 

 

 

 

 

 

 

 

 

 

 

 

 

 

中共平果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4210日印发

 

 

 

 

平果县“美丽平果·生态乡村”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的通知》(桂办发〔201324号)和中共百色市委办公室、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美丽百色·生态乡村”活动方案的通知》(办发〔201456号)文件精神,在持续推进美丽平果·清洁乡村活动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决定2015年起,用两年多时间开展美丽平果·生态乡村活动,推进“美丽平果”乡村建设上台阶上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领,在持续推进清洁乡村的基础上,启动实施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全面推进生态乡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绿化美化农村环境,逐步实现天长蓝、树长绿、水长清、地长净的目标。

二、总体目标

——提升农村绿化美化水平。要实现乡村普遍增绿,绿化美化水平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效益显著提升,营造一个村屯一座绿岛的生态美景。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要实现乡村供水基础设施完备,生活生产用水提质增效,供水用水保障体制机制基本完善,村屯自来水普及率明显提升,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改善农村通行条件要实现乡村道路基础设施普遍改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善,道路建管养运机制基本建立,村通村提升、村通屯畅通、屯通屯保障、户通户便民,对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农村生态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三、实施时间和阶段

根据美丽平果·生态乡村活动目标任务,总体工作分个阶段进行,集中活动从201412月至201612月,阶段安排可交叉进行,边发动、边行动,迅速形成声势,建立长效机制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12月至20152月)。召开动员大会,总结清洁乡村工作,部署生态乡村建设活动。各乡、各部门要通过电视、宣传标语、横幅、展板、图片、宣传车、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美丽平果·生态乡村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内容要求,加大生态乡村的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县驻村工作组要进村入户开展大宣讲、大走访、大调研活动,采取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干部座谈会和走访慰问老党员、老村干、困难群众等方式,深入调研,了解民情,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全县广大农村形成人人宣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52月至201611月)。各乡(镇)、各部门层层明确活动范围、任务、时间和标准,落实责任主体,落实工作分工,落实奖惩措施,建立起从县到乡、村、屯、小组的管理组织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广泛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形成上下互动、社会共建、人人动手、全民行动的声势氛围。集中各种资源、项目、资金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形成干部引导、农民主体、项目带动、统筹推进的格局。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611月至12月)。由县美丽平果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验收考评组,对全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初评验收,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选表彰一批活动先进单位。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验收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活动开展好的、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力、验收不达标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同时,迎接自治区、百色市验收考评工作。

四、工作任务

生态乡村建设重点开展村屯绿化、水源净化、道路硬化三大工作任务。强化清洁乡村活动和生态乡村活动两个阶段的衔接,确保互促互进、协调推进、同步前进。县乡村办、政管理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要持续深入推进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个专项活动,确保全县乡村环境卫生面貌发生稳定的、不可逆的根本转变;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和县交通运输局分别牵头开展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促进生态乡村活动取得实效。

(一)村屯绿化

1.营造护村林。对村屯周围500米范围内的宜林地进行全面绿化,在充分体现乡土气息、自然生态的前提下,以发展果木经济林为重点,采取果树、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等多树种搭配,打造三季有花、四季常绿、乔灌结合、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景观,形成集防护功能、经济功能、景观功能于一体的护村林。按照每个村屯新植树2亩计算,20152016年完成植树0.2万亩以上。特别要推进城乡风貌改造村屯绿化工作,对列入自治区、市级城乡风貌改造的村屯绿化工程,要及时进行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20152016年,全县要完成自治区、市级下达的城乡风貌改造村屯的绿化任务。

2.营造护路林。对入村道路和村屯内主要道路两旁的宜林地进行绿化,建设以果树、花灌木或景观树种为主的护路林。特别要结合村屯实际打造一批以种植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和果树为主的特色路,彰显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

3.营造护宅林。动员农户在房前屋后和自家庭园种植果树和乡土绿化树,或采用攀附藤本结果树种(葡萄、百香果等)进行遮盖式绿化,或将绿化与蔬菜瓜果结合,达到既绿化住宅、又发展庭园经济的目的。

4.营造休闲林。对面积较大、人口集中、条件允许的村屯,充分利用村中大块空地,采用城镇化园林式设计,建设公共休闭绿地,供村民休憩游闲之用。

5.划定保护林。对村屯周围和房前屋后的风景林、风水林、水源林、休林以及祭祀用的社坛庙宇周边林木,划定为保护林,制定封山护林村规民约,设置保护标牌,不准擅自打柴、取土、采石、放牧、开垦,严禁任何形式的破坏。

6.建设示范村屯。20152016年,在全县选择100个项目村屯(以区、市下达任务为准)打造成为自治、市级绿化示范村屯。

以上工作任务由县林业局牵头,县乡村办、发改、住建、国土局、财政局配合,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力争到2016年,全县村屯绿化达标率达65%以上。

(二)饮水净化

1.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要大力发展城乡供水联网联通和规模连片集中供水,提高农村自来水入户普及率。20152016年,全县新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9项,解决农村5.0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力争到2016年,让全县所有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水,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二要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体制,加强水质监测,完善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体系。三要对乡村水井、水塘、小河流、排水沟、下水道沉积污泥和水面漂浮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清理污染严重池塘、沟渠的沉积污泥,疏通排水,净化池塘,并进行池塘生态景观设计和改造,因地制宜种植各种水生植物,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此项工作由县水利局牵头,县乡村办、发改环保局、国土局、财政局配合,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2.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加快水源保护划定工作,到2016年基本完成划定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规范和标志技术要求,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界碑、界桩、警示牌、围网等环境保护设施,明确地域界限并予以公告,对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污染源进行全面清理,保障水源水质安全。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县乡村办、发改、水利局、财政局配合,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3.开展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一是由水产畜牧部门牵头制订水产畜牧养殖规划,明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人口集中区等区域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二是限制在水库、河流、山塘、沟渠等水源保护区内进行网箱养殖,对已经在水源保护区水体开展了网箱养殖的,要逐步清理,杜绝养殖污染环境,确保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安全。三是大力推广清洁养殖技术,对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要求其建设相应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避免对水源保护区及周边居民的水源环境造成影响。对粪污直接排入农村主要水源地、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当地环境而治理排污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责令其关停或搬迁。此外,各养殖场要建设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设施。20152016年,全县500头规模以上禽畜养殖场要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做到全覆盖。此项工作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县乡村办、环保局、财政局配合,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4.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科学设定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等级、响应流程、应急处置措施等,及时妥善处置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机制,每个乡镇应落实2名以上供水服务人员,有条件的村配备1名以上供水服务人员,加强对供水工程的管理;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应根据投资渠道、工程规模,明晰产权,成立管理单位,明确管理责任人,合理制定水价,实行计量收费。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资金,资金主要由县级财政拨款和供水单位水费提取两部分组成,专项用于工程养护和运行成本补贴。此项工作由县水利局牵头,县乡村办、环保局、市政管理局、财政局配合,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5.建设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偏远山区、库区移民、少数民族聚居区等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加快解决国有林场饮水安全问题,因地制宜连片集中供水,2016年建成20饮水净化示范项目,积极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此项工作由县水利局牵头,县乡村办、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配合,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三)道路硬化

1.村级道路建设。继续实施千村公路通畅工程,加快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20152016年新建成水泥1455.529公里2016年,力争全县所有具备通车条件的建制村通畅率达100%,村际联网道路技术等级显著提高;建立较完善的城乡客运管理体系,提高农村客车通达率,建制村客运通达率达到85%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通行条件进一步改善,村屯内道路硬化比例明显提高,初步形成等级较高、路况较好、服务面较广的农村公路网络。此项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乡村办、发改、国土局、财政局配合,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2.屯级道路建设。一是抓好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改善水库移民安置区群众的出行条件。此项工作由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牵头,县发改、国土局、财政局配合,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二是建设贫困村道路工程。实施贫困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切实改善贫困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20152016年修建贫困村村屯道路30条共20公里。此项工作由县扶贫办牵头,县乡村办、发改局、国土局、财政局配合,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3.屯内道路建设。统筹财政、移民、扶贫等各部门资金,每年要完成上级下达的屯内道路建设任务。

4.乡村便民候车亭建设。20152016年完成建制村便民候车亭12个。此项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乡村办、发改、国土局、财政局配合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工作要求

(一)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地方入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把握群众需求,认真回应群众吸上清新气、喝上放心水、走上平坦路的热切期盼,结合当地经济基础条件,在村屯怎样绿化、饮水如何净化、道路怎么硬化上与群众一起想办法、做决定。充分保障群众的选择权利,实行村务公开、村事民定、民事民办,让群众切实参与到三化活动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监督等环节中来。探索建立群众合作性质的劳务派遣公司、工程承包施工队等经营管理实体,让群众有能力、有基础、有动力成为活动参与主体,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切实让群众认识到活动与其自身利益密切相关,不断增强群众的责任感和参与热情,集中群众智慧和力量推进活动开展。积极探索科学的利益激励机制,完善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措施,让群众投工投劳有回报、出智出资有收益,充分释放群众无穷的创造力。

(二)提升文化内涵,增强乡村建设风韵。根据自然地理条件、民族民俗风情、历史文化脉络等因素划分主要风貌片区和类型,努力保护原始生态,展现乡情美景,突出地域特点,着力形成特色。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正确处理山、水、田、林、路与民居的关系,注重保留村屯原始风貌,依托自然环境,巧借山形,善用水势,努力凸显田园风光、农家情趣和农耕文化,把农村建设得更像农村,避免把乡村建设成缩小版的城市。加强传统村落和古村落保护开发,既传承历史文化、凝结乡愁眷恋,又跟上时代节拍、融入现代生活,实现在原有文化根脉上的新生。加快推进村史室建设,挖掘整理村史,着力提升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含量。充分利用具有平果特色的不同文化魅力元素,彰显我县深厚的历史文化、激昂的红色文化和多彩的民族文化,充分释放乡村的山水田园之美、人居环境之美、民族文化之美和人文乡愁之美。要把丰富的民族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以乡村饮食、特色民居、民俗风情、民族服饰、传统手工艺等为切入点,培育乡村文化产业,打造地域文化名村,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风、一村一韵的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突破瓶颈制约。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如何将我县良好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以生态方法优化升级我县传统农村产业、发挥群众力量和智慧开展活动、运用市场机制有效解决资金困难、为贫困村困难户雪中送炭、发挥独特民族文化优势走具有我县特色的生态乡村建设之路等关键问题,分析根源,找出症结,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要善于总结,梳理出清洁乡村活动阶段带有规律性、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创新思维,突破藩篱,更多运用体制机制创新的办法解决问题,以非常规的路径方法突破瓶颈,既打好清洁乡村活动持久战,又为生态乡村活动提供有益借鉴。从农村实际出发,按照农村的规律办农村的事情,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办法来解决农村的问题,解决农村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和村屯绿化用地等问题,切实做到哪里有问题,工作就开展到哪里,有什么问题就全力解决什么问题。

(四)大胆创新方式,探索多元投入机制。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把活动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保证活动基本的、必要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运用好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政策,整合现有涉农项目资金、引导群众自筹资金投入活动。深挖政策潜力,把政策用活用足,多争取上级的项目资金,把资金用巧用实,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口帮扶单位要加强统筹、开源节流,多牵线、巧搭桥,尽可能筹措更多资金投入包村驻点村屯。探索创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的活动投融资机制,建立市场化资金筹措渠道和平台,完善项目审批以及财税、土地、信贷等方面的政策优惠措施,以活动项目化、项目资金化、资金效益化吸引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引导社会资金愿投资、能投资、有效益、有回报。要凝聚社会正能量,引导企业家、社会贤达人士、致富能人等捐款捐物,支持乡村建设。

、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把生态乡村建设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并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细化实施方案,全面抓好落实。同时,各牵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项目建设责任分工,落实项目责任领导和具体人员,深入现场指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时间要求和形象进度完成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从三方面抓好落实:一是争取上级资金。重点要争取中央、自治区、市的项目资金,各部门要积极与自治区、市有关部门联系,加强沟通和跟踪落实,争取上级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投入到我县生态乡村建设。二是地方财政投入。各乡(镇)要整合好各部门专项资金,对群众积极性高、主动开展生态乡村建设的,要在资金投入上给予倾斜和扶持。三是引导社会各界支持。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捐资捐款,支持生态乡村建设。

(三)强化项目建设。乡(镇)、各部门对列入生态乡村建设的项目,要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制订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快做好项目规划、设计、评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落实项目用地和资金,尽快开工建设;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四)强化工作指导。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派出强有力的工作组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县美丽平果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要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生态乡村建设上来,认真组织好对驻点乡镇、驻点村生态乡村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进一步抓出成效。

(五)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生态乡村建设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丽平果”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群众参与。开展生态乡村建设,要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投资,引导受益群众更加积极地支持、配合项目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七)强化督查考核。要把督查指导贯穿活动全过程,切实做到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保持活动的实效高效长效。建立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采取集中督查、专项督查、常态督查和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开展自查、互查、抽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将生态乡村活动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评内容,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及奖惩激励办法,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强化督查考评结果运用,奖勤罚懒,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统筹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及工作问责的重要依据,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使督查考评工作成为推进活动的有力措施,努力实现活动常态长效。

附件:1.“美丽平果·清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2. 美丽平果·生态乡村”饮水净化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3.“美丽平果·生态乡村”道路硬化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1

 

“美丽平果·生态乡村”村屯绿化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和《2014年持续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意见》的要求,为开展好美丽平果·生态乡村活动,扎实做好村屯绿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广西的决定精神,以美丽平果·生态乡村活动为载体,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以绿化果化、增强美感为目标,以村屯周围增绿、道路两旁增绿、房前屋后增绿为重点,建设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休闲林、生态小区,结合绿化发展庭院经济,按照一村一品的原则选择种植有利于农民脱贫致富的经济果木林,确保绿出特色、绿出效益。结合乡村特色风貌和历史人文景观进行绿化,开展绿道建设,尽可能提升乡村美感,展现乡土气息、农村韵味,彰显乡村个性特色和文化底蕴,最终建成满足群众实际需求而形象鲜明、充满个性的生态乡村。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在争取各级政府乡村绿化补助经费的基础上,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村屯绿化,自愿自觉投工投劳,形成政府引导、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综合治理的氛围,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整合项目,统筹推进。将生态乡村与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绿满八桂工程、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农村生态能源工程、创建森林乡镇森林村庄以及千万珍贵树种送农家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利用荒山、荒地和空闲地进行种植绿化活动,并根据地形地貌、绿化现状、群众意愿等具体情况,明确相应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分别制定各村的绿化方案,突出特点特色,确保取得实效。

——经济适用,兼顾景观。通过优化设计,利用有限的资金,以种植果树、藤本草本类经济植物为主,兼种其他绿化景观树种,达到村屯绿化果化的最佳效果,形成与当地相适应的经济和景观效益。同时,采用的绿化措施要易于后期管护,尽量减少养护工作及费用。

三、工作目标

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以村屯周围增绿、道路两旁增绿、房前屋后增绿为重点,扩大生态优势,开展三林两区一道双发展行动:营造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建设休闲林区、生态小区,建设乡村绿道,发展庭院经济和生态产业。以村屯绿化为抓手推进树种结构调整,提升村屯绿化水平,实现树种丰富、结构优良、林相美丽的绿化多功能效应。力争到2016年底,全县村屯绿化达标率达65%以上,建设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100个(以区、市下达任务为准),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绿化整体水平,形成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乡村生态格局,确保绿有质量、绿有效益,村村有特色、屯屯有亮点,实现乡村增绿、农民增收。

2020年,全县村屯绿化达标率达70%以上,农村四旁种植珍贵树种80万株以上(以区、市下达任务为准),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乡村生态效益和绿道功能大幅提升,乡村美感、农村韵味充分彰显,群众生态意识普遍增强,全县农村绿化的整体质量、生态功能和综合效益显著提高,实现生物、树种、林分、林相的多样性,建成绿意浓厚、生态良好、特色鲜明、魅力无穷的生态乡村,助推美丽平果乡村建设。

四、主要任务

以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和发展乡村绿色经济为主要任务开展三林两区一道双发展行动。

(一)“三林”,即营造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在村屯周围、道路两旁和房前屋后增绿。营造护村林,对村屯周围500米范围内的宜林地以及池塘、河流周边进行全面绿化,在充分体现乡村气息、自然生态的前提下,结合村屯周围现有绿化基础,以发展经济果木林为重点,以见缝插绿为主要方式,提高村屯周边林木绿化率,形成集生态、经济等功能于一体的护村林,实现林中有院、院中有林。营造护路林,对入村道路和村屯内主要道路两旁的宜林地进行绿化,根据可绿化用地的多少,建设以果树、花灌木或景观树种为主的护路林。对不能种植乔木树种的路段,设计种植灌木林带;对已绿化的路段,视情况补种彩叶或开花灌木,将林带加厚加宽。结合实际打造以特色果树、乡土树种、珍贵树种为主的特色路,彰显村屯的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营造护宅林,采取丛状、点状或零星种植的方式,对村屯房前屋后的零星空地进行绿化果化,有条件的在房屋周边种植花灌木。

(二)“两区”,即建设休闲林区、生态小区。对面积较大、人口集中和条件允许的村屯,动员村民以腾挪、置换或调整等方式整合绿化用地,利用村中大块空地,采取乔灌花立体绿化方式,建设公共休闲绿地,供村民休闲游赏。划定村屯周围和房前屋后原有的风景林、风水林、水源林和休闲林等区域为生态小区,实行封山护林责任制并列入村规民约,明确管护措施,严封强管,禁止擅自上山打柴、取土、采石、放牧、开垦,避免破坏生态。

(三)“一道”,即建设乡村绿道。选择群众积极性高、周边自然生态较好、人文气息浓厚或具有独特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景观的村屯,试点建设环村绿道或与城镇、景区连接的乡村生态绿道、村中休闲步道和生态小区林间小道,供群众骑车漫步、享受自然、感悟历史、休闲养生。全力构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人文丰富、景观多样的乡村绿道网。

(四)“双发展”,即发展庭院经济、发展生态产业。动员农民在房前屋后和自家庭院发展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茶园,形成一个个微田园,田间有院、院间有田。采用攀附藤本结果树种(如葡萄、百香果等)进行遮盖式绿化,或采用乔木果树(如枇杷、荔枝等)矮化技术进行景观式绿化,或乔木型与藤本型混合式绿化,将绿化与蔬菜瓜果种植相结合进行田园式绿化,引导农民经营庭院促增收。根据地理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条件,科学选择不同村屯的不同产业发展道路,发展生态经济。大力发展特色林果和林下经济,引导生态农林产业发展,丰富无公害果品和有机果品种类,提高农林产品品位和附加值。结合树种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名优果木、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等有较高经济价值的树种,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绿化果化彩化花化相结合,实现绿化资源优化配置,提升乡村生态环境;充分挖掘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和民族特色,提升乡村环境文化内涵,打造乡村旅游的升级版,既添绿又增景更增收。

五、实施方式

(一)抓好规划编制设计。县林业局指导各乡(镇)根据地理、气候特点及农村区域经济和文化差别,编制各乡(镇)“村屯绿化”总体规划,明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村屯的建设重点。重点按照高铁沿线、高速公路沿线、二级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县道沿线、旅游景区沿线,江河沿岸、港口集中连片提升以及重点解决石漠化贫困地区生态环境问题的要求,制定右江流域、石漠化治理修复片区等连片绿化规划。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编制各乡(镇)村屯绿化总体规划,形成不同类型村屯的绿化建设方案,结合实际自主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果木树种、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等,引导群众自主种植。

(二)科学整合绿化用地

具体方法有:

1.做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群众自愿通过腾挪、置换或调整等方式科学整合绿化用地,引导鼓励群众拆除清理无人居住的废弃旧宅基地用于种果种树。

2.以联营等方式整合村边个人权属和集体权属的地块,种植果树等有经济价值的树种,形成产业化绿色基地。

3.探索完善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政策,合理规划和调整房屋布局,整合村屯土地资源,确保村屯具有一定的绿化面积。

(三)保障绿化苗木供应

1.坚持苗木多样性。由林业部门联合农业部门负责苗木特别是果树苗木的培育和管理,提早准备,按需组织,加强管理。在大力培育群众愿意且适合在房前屋后种植的果树苗木的基础上,保障乡土树种、珍贵树种苗木的充足供应。

2.使用良种苗木。进一步健全良种选育推广体系、种苗生产供应体系、种苗行政执法体系和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提高良种壮苗生产能力,提高农村绿化良种苗木使用率。

3.完善苗木供销链。加强苗木生产供销调控,防止苗木价格虚高、供销脱节。加强苗木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平台建设,紧密跟踪市场行情,适时发布苗木供需信息,确保苗木供应数量充足、种类多样,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四)合理选择绿化模式

根据村屯户数、可投入绿化资金量、可绿化用地面积和村屯规划情况,采用不同的绿化模式。

1.宜果则果、宜林则林,突出不同村屯的特点和特色,多种大苗,多种土树,多种果木,不种断头树,不搞草坪和不切实际的花草。

2.在面积较大、人口集中、条件允许的集中型村屯要建设休闲林区,有生态小区的村屯要划界保护。

3.在自然生态良好或具备特色优势的村屯,可结合乡村休闲旅游修缮村中休闲步道和生态小区林间小道或建设乡村生态旅游绿道。

4.在林果产业有优势、自然风光优美和历史民俗文化浓郁的村屯,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发展生态产业。鼓励结合地域实际积极探索不同的村屯绿化模式。

(五)建立市场化增绿机制

结合实际,因村制宜,落实林权,明晰产权,签订管护责任协议,明确农村公共用地绿化果化管护与收益关系,做到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确保种得下、管得好、护得住、能致富。

1.运用市场机制,采取政府招商、部门支持、公司经营、农户参与的方式,将村中、村边集中连片的空地承包给企业作为园林苗圃基地,建立企业与农户间全新的互利共生关系。

2.实行村屯绿化美化、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探索分包管理模式,按照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把农户房前屋后的苗木交由农户管理,所有权归农户。

(六)整合力量统筹推进

村屯绿化活动要与饮水净化道路硬化活动统筹推进,在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强协调,形成整体合力。

1.农村水系周边的村屯,要结合农村水利建设,在周边规划建设水源涵养林,发挥涵养水源、污染防治、净化水质的生态服务功能。

2.江河湖水库周边的村屯,要结合水利工程开展生态绿化、景观绿化建设。

3.村屯沿路两旁的绿化要结合道路硬化同步推进,多绿化,少硬化,既要硬化畅通,又要景观改善,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共同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乡村美丽风景线。

(七)加强专业技术指导

1.技术支撑。林业主管部门在树种选择、绿化模式、种植技术、管护技术上加强培训指导,提高种植和管理技术水平,确保村屯绿化质量和效果;优化果树配置,提升村屯绿化效果和经济效益。

2.人员支持。从县、乡(镇)林业部门和国有林场选派干部,于2014下半年活动启动开始到201612月,分别进驻各乡(镇)全程参与绿化用地落实、作业设计、施工建设和检查验收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3.加强培训。增强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产业发展理念,提高村民参与率。注重培育村屯绿化技术能手,使技术能手成为绿化建设的先锋,负责当地村屯的绿化技术指导工作。

六、示范项目建设

20152016年,在全县选择100个项目村屯(以区、市下达任务为准)打造成为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各乡(镇)也要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群众积极性高、尤其位于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以及城乡结合部、风景名胜区周边的村屯,分别打造一批示范村屯,形成示范集群效应,以点带面,助推村屯绿化在全区全面铺开。示范点要结合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以及树种结构调整,整村推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实施模式。示范项目建设实行市场为主、群众主体、林业指导的建设模式,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村屯绿化专项工作。从宣传发动、村屯选择、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实施到检查验收,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帮助村民组织实施。在此过程中充分引入各种经济实体和金融主体参与村屯绿化建设工作。

(二)村屯选择。绿化示范村屯要求规模在30户以上或相邻两个村屯户数达50户以上、基础条件较好、有一定绿化空间,群众积极性高的。重点选择位于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以及城乡结合部、风景名胜区周边的村屯。

(三)项目申报。乡村办和县林业局提前进行摸底调查,对符合条件需要绿化的村屯进行登记造册和排序,于201410月底前将20152016年示范绿化村屯计划上报自治区林业厅。

(四)任务安排。县林业局汇总各乡(镇)上报的年度计划任务后,根据各乡(镇)的生态产业发展情况和预计自治区、市可投入资金量以及近几年来各乡镇村屯绿化实施的具体情况,经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实施方案,于2014年底前下达20152016年村屯的绿化计划。

(五)项目验收。县林业局根据项目建设标准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在绿化建设完成并组织自查,市林业局核自治区林业厅,由自治区林业厅组织查验收。当年12月底对作业设计方案、招投标完成情况、备耕完成情况等进行验收,次年45月按作业设计方案和考核验收标准全面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调动群众积极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把握群众需求,积极探索调动群众积极性和发展生产力的好机制、好做法。充分保障农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村务公开、村事民定,将具体规划设计方案、重大产业项目设计交由村民大会讨论,让村民参与到村屯绿化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监督等环节中来,切实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群众自发组建绿化工程队等经营管理实体,让农民群众有能力、有基础、有动力成为活动参与主体,不断提高农民参与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在建设绿色家园的同时共享绿色经济效益。同时,发挥基层组织、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绿化工作队、村民理事会的组织引导作用,增强群众的生态理念,大力种植既能绿化美化又能增加收入的果树、珍贵树、乡土树,逐步调整优化树种结构,提高绿化的综合效益。发动群众主动投工投劳,动员乡村的经济能人和在外地工作且热心建设家乡的人士带头捐资捐物,共建美丽家园。

(二)整合可利用资源。按照财政补助一点、村级自筹一点、农民群众投资投劳一点、银行贷款一点的方式多方筹集绿化资金,整合各种可利用资源,实现少花钱多办事办大事甚至不花钱也能办成事,追求办成事了有收入。县财政、各乡(镇)要积极整合各方绿化资金,加大对村屯的绿化投入,并针对村屯大小和绿化规模进行资金调配,做到投入资金量与绿化建设规模相符合。完善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措施,让群众投工投劳有回报、出智出资有收益,充分释放群众无穷的创造力。创新鼓励机制,发挥当地党组织、村民理事会的宣传组织作用,采取冠名、奖励、树碑立传等办法,鼓励和引导本乡本土的企业家、工商界人士参与村屯绿化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绿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三)形成强大合力。县林业局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实施村屯的绿化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与监督以及整合本级财政资金;县国土局负责整合村屯土地资源,保障绿化用地;县旅游局负责指导重点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屯和特色村屯发展生态乡村旅游经济;县扶贫办负责贫困地区村屯的生态修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县发改、环保局、水库移民局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严格项目管理。村屯绿化建设项目实行项目申报制度,由村委按照专项活动建设项目中的申报条件和建设目标,向当地林业部门逐级申请上报;各乡(镇)林业站在各村申请的基础上经实地核实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汇总初审后上报市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厅;由自治区林业厅审定后进行立项。项目按照要求实施完毕后,县、各乡(镇)逐级考核验收,并报上级林业部门进行实地核查验收,根据考核验收的情况批准拨付管理奖励资金。县、乡镇、村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

(五)建立长效机制。将村屯的绿化管护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使群众互相监督,形成人人自觉管护的长效机制。对于绿化示范村屯,村委、村民小组、农户三方要签订林木管护协议书,明确农户管护范围、年限、责任及奖惩办法,并进行公示。各级林业部门要定期检查活动成效,引导村民及时解决管护中存在的问题,维护绿化成果;定期培训,提高村民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及时让村民了解各项新技术,提高管护的技术含量;定期在农村宣讲各项利民政策和农村经济发展趋势,引导农民主动谋划村屯的持续发展,让农民走得出去,带得回来,进一步增强农民的经济意识和场意识,使村屯绿化建设在发展农村经济上的作用年年相续、代代相传。

(六)加强生态安全教育大力开展生态安全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农民群众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观念,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素质,树立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新风尚新习惯。通过各种宣传方式方法,广泛开展林业生态安全警示教育。开展护林防火知识和沼气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增绿爱绿护绿、林业安全生产和护林防火意识,增强群众维护绿色生态环境的自觉性,营造村屯绿化活动良好氛围。加强林业安全生产和护林防火管理人员的技术和业务培训,提升林业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努力提升绿化工程管理水平。

八、验收标准

按《村屯绿化专项活动一般村屯验收标准》(见附件1)进行验收;列入绿化示范村屯的按《村屯绿化专项活动示范项目验收标准》(见附件2)进行验收。

 

附件:1-1. 《村屯绿化专项活动一般村屯验收标准》

      1-2村屯绿化专项活动示范项目验收标准》


附件1-1

 

“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工作验收标准

验收内容

标准要求

备注

一、基本情况

1.成立村屯绿化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工作有保障。

2.绿化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

3.村屯绿化达标率达65%以上。

 

二、质效情况  

4.新种植苗木成活率均达90%以上。

5.做到三不两保留(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保留农村传统民俗风情、保留农村田园风光),绿地、树木、河道、池塘、建筑等体系自然衔接。

6.村屯整体呈现出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 的乡村生态格局,形成充满生机、自然和谐景象。

 

三、绿化模式

7.树种以经济果木树种、珍贵树种和乡土树种为主。

8.树种搭配以适地适树、绿化果化相结合为原则,突出村屯特点和特色。

 

四、资金管理

9.绿化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台账齐全。

10.投入资金量与绿化建设规模相符合。

11.各乡(镇)财政有配套资金。

 

五、长效机制

12.制订有绿化管理制度或村规民约,落实专人管护2-3年,形成管护长效机制。

13.补植补种及时。

14.林业部门有专人对接指导苗木后期管护,确保苗木无病害、虫害、药害。

 


附件1-2

 

“村屯绿化”专项活动示范项目验收标准

验收内容

标准要求

备注

一、基本情况

1.当年12月底前完成作业设计、招投标、备耕等工作;次年5月底前完成苗木定植,绿化效果符合作业设计要求。

2.拍摄有绿化施工前后能反映实际情况的影像。其余标准同《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工作验收标准》。

 

二、质效情况  

3.新种植苗木成活率均达90%以上。

4. 30户以上或相邻两个村屯户数达50户以上种植大苗300株以上或绿化面积5亩以上。

5.绿化乔木米径3-5厘米、树高1.5米以上;果树地径大于1厘米、树高0.6米以上,带冠栽植。

6.作业设计由有资质的林业或园林设计单位编制,并附图。

7.做到三不两保留(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保留农村传统民俗风情、保留农村田园风光),绿地、树木、河道、池塘、建筑等体系自然衔接。

8.村屯整体呈现出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 的乡村生态格局,形成充满生机、自然和谐景象。

 

三、绿化模式

同《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工作验收标准》

 

四、资金管理

同《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工作验收标准》

 

五、长效机制

同《村屯绿化专项活动工作验收标准》

 

 

 

 

 

附件2

 

“美丽平果·生态乡村”饮水净化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沟渠清淤联通工程,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产畜牧养殖污染治理,全面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卫生。加快解决偏远山区、贫困地区、国有农林场等区域饮水困难问题,科学布局水厂和管网,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联网联通、规模连片集中供水以及分散式供水工程,通过完善净水工艺、规范运行管理、加强卫生宣传等,不断提高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体系,完善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保障机制。到2016年,力争让所有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水,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机制基本完善,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基本完成,水源保护区养殖污染有效控制,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体系初步建立,农村群众饮水用水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左右,农村供水保障体制机制基本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安全供水体系基本形成,人人饮用安全水目标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开展四建设一划定一限制一机制行动。

(一)“四建设”,即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升级工程、沟渠清淤联通工程。2015年全面解决5.04万农村人口(包括农村中小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优先解决严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含氟、苦咸水、严重污染水等水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加快推进偏远山区、库区移民、少数民族聚居区等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加快解决国有农林场饮水安全问题,因地制宜连片集中供水,2016年建成200饮水净化示范项目,积极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加快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体系,全县建成12个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检测能力达到24项水质常规指标以上,落实水质检测经费、人员,配备水质检测车辆,实施流动巡检,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20162020年,对建设标准低的农村饮水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继续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升分散式供水水质及水量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水质合格率,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提高供水保障程度。积极推进乡村周边沟渠整治和联通,以冬春水利建设为平台,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开展渠道、水沟的防渗清淤,特别做好水源工程的截污沟、排污沟清淤联通,防止污染源流入水源。

(二)“一划定”,即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保部门牵头,指导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定工作,到2016年基本完成划定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条件的划定500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按照规范和标志技术要求,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界碑、界桩、警示牌、围网等环境保护设施,明确地域界限并予以公告,对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污染源进行全面清理,保障水源水质安全。加强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水源保护,指导群众制定水源保护村规民约,限制人为活动对水源的破坏和污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种植速生桉,已种植的应限期砍伐清理,更新为水源涵养林等适合水源保护的树种。加快推进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应急水源建设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实行水源林保护,依法将划定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的林地,纳入水源林公益林管理,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林木采伐,培育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发挥水源林生态功能。

(三)“一限制”,即限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畜牧养殖。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整治清理水产畜牧养殖污染,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人口集中区等区域内建设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全面整治清理,严禁在水库、河流、山塘、沟渠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投饲料养鱼。对在水源保护区外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水产畜牧部门指导养殖业主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避免对周边城镇居民区和村屯周边等区域的水源环境造成影响。

(四)“一机制”,即建立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机制。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062号)要求,制定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集合本地区农村供水实际,科学设定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等级、响应流程、应急处置措施等,及时妥善处置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制定出台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运行机制、水费征收、维修养护等,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人员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指导和监管。完善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每个乡镇应配备2名以上的供水服务人员,有条件的村配备1名供水服务人员或成立用水户协会,指导农民群众制定村规民约加强供水工程管理。各乡(镇)应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资金,资金主要由县财政拨款和供水单位水费提取两部分组成,资金设立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工程维修养护和运行成本补贴。

三、实施方式

(一)科学编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水利牵头制定的全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及时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建设评估,并全面开展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摸清农村供水现状,编制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升级十三五规划。根据区域社会发展、人口分布、自然条件等,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乡为单位整体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升级改造,充分利用当地现有蓄水、引水、提水等水利工程,优化配置水资源,合理布局,以供定需,兼顾长远,打破行政区划界限,重点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城乡、乡乡、乡村、村村联通并网工程,提高供水保障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饮水净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合理选择工程模式。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优先满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需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与乡情美景有效结合,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体现人居环境之美。对人口密集地区,应优先利用现有水库水和优质地表水作为水源,大力发展集中供水和城乡扩网联网供水工程,优先实施重力流输水,提高供水质量和保障水平;自然生态环境好,山泉水、山溪水丰富、水质良好的地区,加快完善净化设施确保雨季水质干净卫生。在偏远山区缺水地区,积极开展找水打井工作,寻找适合的地下水源建设集中供水。水源严重匮乏地区建设分散式集雨工程,完善配套集雨场、沉沙、过滤等设施。

(三)动员引导群众全程参与。饮水净化活动的实施采用专业队伍和农民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方式,项目建设全过程应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参与积极性。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从项目选点、建设方案、运行管理、水费收取等方面充分听取受益群众的意见建议,尊重群众意愿和民族习惯;在实施阶段,实行项目建设公示制度,由群众推举群众监督员,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透明,真正把好事办实。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技术要求高、施工工艺复杂的,实行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村屯级或分散式供水工程,由受益村民一事一议组建劳务队伍、工程承包施工队等自行实施,水利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

(四)多渠道增加投入。要考虑项目资金化、资金多元化,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和百色市加大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投入饮水净化活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筹集资金,以弥补政府资金的不足。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对能产生经营效益的上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要考虑引入社会资本、银行贷款等筹措工程建设资金,积极采取代建制等建设模式推进。积极引导社会经济能人或企业捐助支持村屯小型供水工程建设,实施爱心工程、爱心水柜建设等,同时引导组织受益群众筹资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形成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银行贷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支持一点的多元化、多层次资金投入模式,齐心协力共同推进饮水净化活动。

四、示范项目建设

(一)建设要求。示范项目按照统筹兼顾的要求,尽量与道路硬化村屯绿化专项活动示范点及其他涉农项目的整合,采取整村全面推进的方式,推选出一批规划好、建设好、管护好、效益好的示范工程。全县层面建成100饮水净化示范项目,在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上重点支持。各乡(镇)应按要求选择一批项目作为本乡(镇)的示范项目。

(二)建设标准。示范工程应根据地方特点,突出特色,工程规划设计理念新颖,水源保证率高,功能设施配备齐全,厂区面貌好。建设质量高、供水到户、运行管理规范,积极使用生物慢滤技术、太阳能水泵、一体化净水等新技术。规模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使用自动化、信息化进行管理和监控,具有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成为先进典型和标杆的工程。示范工程要求供水人口200人以上,推选一批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三)项目评定。示范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由县水利局根据乡(镇)上报名单,结合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统筹考虑进行选点,原则上每个乡10个示范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向百色、自治区水利部门逐级申报,经自治区水利厅审核后确定饮水净化示范项目,并进行公示。

(四)奖励机制。经综合考评后评定为自治区饮水净化示范项目的,由自治区水利厅授予广西饮水净化示范项目称号。对取得示范项目荣誉的所在乡,在项目计划和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和倾斜,其后续农村饮水安全有关项目优先安排、加大扶持。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地方政府及部门职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饮水净化活动以各乡为基本单位,各乡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统筹推进活动的实施。发改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等工作,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及时下达、拨付补助资金,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偏远山区及干旱地区找水打井,积极寻找应急抗旱水源,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工农业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以及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作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以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实施的重点优先安排,加强水源保护区的执法巡查,统筹解决污染型水源地水质改善问题。住建、市政部门负责指导各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等项目建设,严格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水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审查等工作,组织编制饮水净化操作手册,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指导饮用水卫生的健康教育,提出氟病区、砷病区、血吸虫疫区以及其他涉水重病区需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范围,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质卫生监测,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质进行抽检。林业部门负责发动和组织对划定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森林的种植和保护,防止乱砍滥伐和森林防火。农业部门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使用高毒农药。教育部门负责农村中小学校校内二次供水的供水安全以及开展学生的饮水安全教育。水产畜牧部门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对《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建立良性的运行管理机制。根据投资渠道、工程规模,明晰农村饮水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成立管理单位或明确管理责任人,实行管理责任制,合理制定水价,实行计量收费。由城镇扩网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工程,工程建成验收后,移交城镇自来水管理单位按照原有工程管理体制管理。由国家投资建成规模以上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县水利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经营管理,或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取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国家投资建成的单村供水工程由受益区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管理,跨村供水工程由村民委员会或基层水利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国家和社会共同投资建成的农村饮水工程,可组建股份公司负责管理。社会投资建成的农村饮水工程,由投资者自主管理。家庭集雨水柜、水池等分散供水工程,由受益家庭自主管理,允许继承和转让。

(三)落实优惠政策。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有关农村饮水优惠政策,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用地优惠政策,将其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列入县年度新增用地计划,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供应;落实用电优惠政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价格按照农业生产电价执行,输变电设备及安装按成本价收费。城市自来水管网向农村扩网供水的,免收开口费,实行优惠水价,并免收城镇污水处理费。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230税费优惠政策,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用地免征土地相关税费、自来水销售收入免收增值税等。

(四)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五公开:即上级补助资金和筹集资金公开,项目建设标准和投资总额公开,招投标过程公开,项目申报和审核公开,工程队的确定公开。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监测与管理,组织质量监督机构参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完工验收工作。让受益群众参与从项目议定到完工验收的全程监督,形成政府监管、群众监督、专业抽检、施工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五)加强饮水安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展示宣传片、散发宣传单、宣传画,张贴标语、现场解答等方式,广泛开展饮水安全教育。特别是在农村学校大力加强饮水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改变旧的饮水用水观念,提升群众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意识,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农民主体意识教育和对农村水系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使农民群众树立主人翁精神,形成良好的保水节水生活习惯。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人员的技术和业务培训,提升供水管理人员的素质,努力提升供水工程管理水平。

六、验收标准

饮水净化专项活动工作按照《饮水净化专项活动工作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饮水净化示范项目按《饮水净化专项活动示范项目验收标准》。

 

附件:2-1. “饮水净化专项活动工作验收标准

      2-2. “饮水净化专项活动示范项目验收标准


附件2-1

 

饮水净化专项活动工作验收标准

 

验收内容

标准要求

备注

一、工作机制

1.成立饮水净化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工作有保障。

2.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任务完成

3.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

4.完成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

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按要求完成,工程运行使用正常。

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

 

三、水源保护划定

7.基本完成1000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8.保护区设立界碑、警示牌、告示牌等环境保护设施,一级保护区有隔离工程

9.完成对保护区排污口进行清理。

 

四、水源保护区限制水产畜牧养殖

10.制定水源保护区养殖规划。

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人口集中区等区域内无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五、群众参与

12.项目建设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满意。

13.群众投劳筹资。

 

六、长效机制

14.制定并印发应急预案和运行管理办法。

15.建立县级供水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乡供水服务人员。饮水工程落实管理单位(人员)、管护制度。

16.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护资金,帐户有资金。

 

七、落实优惠政策

17.落实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

 


附件2-2

 

饮水净化专项活动示范项目验收标准

 

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

备注

一、规划设计

1.水源选择科学合理,偏远山区保证率达到90%,其他地区保证率达到95%

 

2.工程规划设计布局合理,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合理,经济实用;水厂主要建筑物设计新颖,和谐美观,园林式建设。

 

3.根据水源水质,采用的水处理工艺科学合理;水处理设施配套齐全,质量好,外观美观。

 

二、工程建设

4.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健全,明确项目负责人。

 

5.工程布局合理,按设计图纸施工;土建质量好,配套设施齐全,结构尺寸达到要求,主要建筑物无渗水、垮塌、沉陷现象;管材等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和机电设备安装规范。

 

6.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厂区面貌好。规模以上供水工程配套自动化监控系统,工程运行管理自动化。

 

7.实现供水到户,水质符合饮用水卫生要求。

 

三、投入机制

8.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市、县及群众自筹资金按计划落实。

 

9.符合有关财务规定,财务账目清楚,资金管理规范,审计合格;工程无欠帐。

 

四、工程管理

10.工程管理机构健全,按规定落实专管人员,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管理责任落实。

 

11.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立有警示碑(牌),水源保护措施落实。

 

12.切实解决当地居民的饮水问题,供水工程能够良性运行。

 

13.供水工程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无负面影响。促进农村节约用水。

 

14.实现计量收水费,用户满意率100%

 


附件3

 

“美丽平果·生态乡村”道路硬化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的通知》(桂办发〔201324号)精神,扎实推进美丽平果乡村建设,现根据我县实际,制定美丽平果·生态乡村道路硬化专项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镇为主体、行业支持、分类指导、各负其责,加快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到2016年,力争全县所有具备通车条件的建制村通畅率达90%,村际联网道路技术等级显著提高;建立较完善的城乡客运管理体系,提高农村客车通达率,建制村客车通达率达到85%20户以上自然村屯道路通行条件进一步改善,村屯内道路硬化比例明显提高,初步形成等级较高、路况较好、服务面较广的农村公路网络。 

2020年,通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自然村屯道路通达率大幅提高,农村道路网络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村屯内道路通行环境普遍改善,具备通车条件的建制村通班车率达100%,建立形成建、管、养、运一体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有效解决我县农村出行难、乘车难、行路难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

开展一通二改善三提高行动。

(一)“一通”,即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全县新增约14个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55.529公里。通过加快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统筹推进村际联网道路建设,进一步打通乡(镇)与村、村与村之间的断头路、瓶颈路,优化、整合、提升村镇道路网络资源,实现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达100%

(二)“二改善”,即改善屯内道路通行环境,改善农村客运环境。优先支持50户以上自然村屯通屯道路建设和屯内道路硬化;完善道路排水设施,改善屯内通行环境,逐步建立较完善的城乡客运管理体系,实现具备通客运班车条件的建制村通班车率达100%

(三)“三提高”,即提高通村道路安全保障水平,提高通自然村屯道路通达率,提高农村道路网络化服务水平。推进道路安保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四、五类大、中桥危桥约561843,加强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处治隐患里程50公里以上,全面提升乡村道路安全保障水平。优先支持50户以上位于主要通道沿线、重要旅游经济区、城乡周边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村屯的通屯道路、屯内道路硬化建设。优先支持施工条件良好、群众积极性高、经济带动性强的村屯实施村际联网道路、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完善道路附属设施,改善自然村屯道路通行条件,大幅度提高自然村屯道路通达率。新建约6个建制村便民候车亭,做到路、站、运同步规划和建设,提高农村客运班车通达深度,为广大农民出行创造更方便舒适的出行条件。农村道路网络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三、实施方式

(一)科学合理谋划。县交通根据建设需要分类制定项目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落实配套资金,明确资金使用方向、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和前期工作要求等。将本年度项目计划上报级交通主管部门,再由级交通主管部门将计划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自治区各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建设任务下发各市及各县区,再由县交通局按有关规定整合资金并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多方筹措资金。县级人民政府作为道路硬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按规定整合各行业建设资金及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道路硬化建设资金由县交通局、财政局、发改、国土资源局、移民局、扶贫办、住建等多部门共同筹措。此外,还应想方设法依靠群众的参与,积极研究和争取一切可能的资金来源,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筹集资金,以弥补政府切块资金的不足。形成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部门帮一点、企业助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多位一体资金投入模式,确保道路硬化” 建设经费足额到位,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明确部门职责。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发改、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移民局、扶贫办等单位配合,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指导服务各乡(镇)政府完成建设任务。其中:村级道路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村际联网道路、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及便民候车亭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屯级道路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县发改、移民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配合制定具体年度建设目标和切块资金安排方案,并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屯内道路由县住建负责协调指导,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自治区补助资金,县国土资源局、移民局等单位配合制定具体年度建设目标和切块资金安排方案,并做好相关工作,由各乡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道路运输由县交通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合理划分任务。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各负其责,层层细化任务。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审核、汇总上报项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及资金,并负责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制定便于操作的道路硬化工程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等,规范各项程序,指导基层开展工作;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各村群众召开会议,发动政策宣传,通过一事一议,商讨确定施工地段,协调处理供料、供电、供水等问题及工程管理等事项的具体措施;村委会具体负责带领群众筹资投劳、协助施工,处理纠纷、质量监督等事项。通过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确保项目如期实施、工程有序开展。

(五)创新活动机制。充分挖掘当地人力资源,积极探索以专业队为主导、农民投工投劳,能人带头、全民参与,村民自发 组建劳务队伍、农民成立工程承包施工队参加竞标、引入各种新机制、新办法,善于借力,巧妙借势,推动建设进程。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农民群众支持用地、拆迁、提供石料场、投工投劳等行动参与道路建设。

四、示范点建设

(一)建设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及交通运输发展实际,选取部分群众积极性高、代表性强、建设需求强烈、示范作用大的建制村开展道路硬化示范点建设,采取整村推进的模式,打造出一批责任落实好、管理规范好、工程质量好,环境保护好、制度建立好的示范点。

(二)建设标准。示范点道路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对农村道路的相关建设标准实施,做到示范点内建制村村民主要聚居地通沥青(水泥)路、50 户以上自然村(屯)通等级公路、村屯联网道路畅通、屯内主要干道全面硬化、道路排水设施基本完善、便民候车亭设置合理、建制村有客运班车通行,能够较好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需求,实现村屯道路畅、洁、绿、美、安的目标。

(三)申报评定。示范点实行先建后奖,示范点具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上报百色市人民政府,由百色市对各县(市、区)建成的示范点进行初步验收,将通过验收的示范点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由交通运输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定。

(四)奖励制度。经考核被评定为全区道路硬化示范点的建制村,自治区本级财政在下一年度安排奖励资金,用于支持该示范点所属县(市、区)的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主次优化项目设计。在项目安排上,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优先安排涉及群众较多、群众修路积极性较高的村屯;重点硬化建设产业路、通村路,优先建设受益面广、受益人口多、带动作用大、社会经济效益明显的道路。并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规划农村道路建设布局;通村道路、村屯道路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结合不同路段地形、地质条件、行车等需要因地制宜使用不同的材料,尽量采取经济技术合理、安全可靠、施工养护方便的路面修筑技术方案。在满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尽量少占耕地,少拆迁,以老路拓宽硬化为主,减少投资总量。便民候车亭做到路、站、运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实现路通车通。

(二)因地制宜规范建设。各地根据不同地形、路段、人口密集度、交通量等情况可分段采用不同技术等级,优先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农户拥有车辆不断增多的需要。村级道路原则上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不应小于6.5米,路面宽不应小于4.5米;通农林场分场道路参照此标准建设。屯级道路原则上路面宽不小于3.5米,根据安全需要合理设置错车道,有条件的可设置停车场所。自然村屯内道路可因地制宜采用水泥混凝土、片石、块石、火砖等路面硬化形式。道路运输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便民候车亭建设标准及要求》规定执行。道路硬化建设同时应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因地制宜在山区陡岩、急弯、沿河等危险路段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提高行车安全性;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完善农村公路标牌、标线,逐步解决农村公路和村屯内硬化路肩培护和排水问题,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质量和水平,以减少后期维修养护成本。 

(三)注重保护生态环境。要把绿色理念、生态理念贯穿于每条道路的硬化建设中。注重对原有生态环境的保护,道路选线尽量做到依山就势,减少填挖和对山体破坏。建设过程中尽量保持水土平衡,实现植被就近移植,避免对古屋、古树、古迹破坏。有条件的村屯可结合村屯绿化活动,沿道路两旁种植既有观赏价值、又有经济效益的林木果树,绿属公共、果属群众,既有效加固路基、保护路肩,又为道路沿线增加绿色。通过引入生态概念,将道路和自然环境有机结合,把道路建成行车安全、运输便利、路景相融的乡村生态路。

(四)加强项目监管。强化项目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项目建设过程要做到五公开:即上级补助资金和筹集资金公开,项目建设标准和投资总额公开,招投标过程公开,项目申报和审核公开,确定工程队公开。监管做到四到位,充分发挥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让受益群众参与监督,从项目议定、实施到验收,村民代表、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都全程参与,即做到政府监管到位、群众监督到位、专业抽检到位、施工自检到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全力铺筑放心路。资金做到两专门,规范资金管理,制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即对批准实施的项目及村、屯筹资部分应足额交到乡镇财务专门账户;按施工启动后、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后分四个阶段分批划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门使用。

(五)完善道路养护机制。转变农村道路重建轻养的观念,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的理念。各乡要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和理顺村屯道路的管理和养护机制,制定农村道路管理的村规民约。合理划分各村屯的养护任务,明确各村屯的管理地段。让广大农民群众成为村屯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实现民路民建、民管、民养、民享。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队,负责协助村屯道路管理、养护等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充当村屯道路养护、管理的监护人,促进农村硬化道路建、管、养一体化协调全面发展。同时大力宣传活动中的突出亮点、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提高农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营造爱护道路、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宣传专栏、图片展览、横幅标语以及乡镇集县集中宣讲、召开村民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和常识,引导农民群众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六、验收标准

道路硬化专项活动工作按照《道路硬化专项活动工作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道路硬化示范点按《道路硬化专项活动示范点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附件:3-1. “道路硬化专项活动工作验收标准

      3-2. “道路硬化专项活动示范点验收标准

 


附件3-1

 

道路硬化专项活动工作验收标准

 

验收内容

标准要求

备注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道路硬化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进行。

2.制订区域建设规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

3.按计划筹措相应建设资金

 

二、任务完成

4.完成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任务。

5.完成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任务。

6.完成屯内硬化道路建设任务。

7.完成建制村便民候车亭建设任务。

 

三、工程建设

8.严格遵守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9.建立有效监督机制。

 

四、环境保护

10.减少环境破坏,施工注重对原有生态环境的保护。

 

五、长效机制

11.成立专门的管养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和工作职责。

12.制订村屯道路硬化后期管养办法及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13.建立卫生保洁机制,落实村屯道路管理村规民约。

 

六、创新措施

(加分项目)

14.在节能环保、运用县场机制、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制定长效管理办法等各方面有新措施新办法,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3-2

 

“道路硬化”专项活动示范点验收标准

 

验收内容

标准要求

备注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道路硬化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进行。

2.制定区域建设规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

3.按计划筹措相应建设资金。

 

二、任务完成

4.完成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任务。

5.完成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任务。

6.完成屯内硬化道路建设任务。

7.完成建制村便民候车厅建设任务。

 

三、工程建设

8.严格遵守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9.建立有效监督机制。

 

四、环境保护

10.减少环境破坏,施工注重对原有生态环境的保护。

 

五、长效机制

11.成立专门的管养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和工作职责。

12.制定村屯道路硬化后期管养办法及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13.建立卫生保洁机制,落实乡村公路管理村规民约。

 

六、创新措施(加分项目)

14.在节能环保、运用市场机制、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制定长效管理办法等方面有新措施新办法,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