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2014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政策规定宣传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男青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重点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2014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
二、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4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新修订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国防部新修订的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身高:男青年要求在160cm以上,女青年要求在158cm以上。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的30%,不低于标准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的20%,不低于标准的15%,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
文身瘢痕: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其余合格。
视力: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
四、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取得当地居住证三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男青年报名办法: 8月5日18时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注册报名应征。也可以在8月1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4张1寸的近期免冠照片在常住户口所在乡(镇)征兵办报名。(在校大学生、毕业生放假前,到县直武装部报名应征,离校前由县武装部组织初检,初检合格后由县武装适时通知复检、政审)。
女青年报名办法:6月5日8时至8月5日18时前,应征女青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 gfbzb.gov.cn),填写报名信息;被确认为预选对象后,于8月6日至8月10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持此表参加应征。(注:女青年必须先登录网上系统报名,方可进行应征)。
五、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有关优惠政策待遇
一是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二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三是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
六、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每学年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其他有关优待安置,入伍后参加军校考试、选取士官;退役复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同时复学后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参加专升本、研究生考试,调整专业,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参加国有企业招录、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村居“两委”班子选举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等。
咨询电话:0776-5850020、5850007。
平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