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纸首页
平果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1844号提案
案 题: 关于下放低保审核权的建议
集体提案单位或第一提案人: 凌艳俏
委员证号: 界别: 妇联界 负责人:
通讯地址: 平果县新安镇民政办
联系电话: 13471650142 E-mail:
相关情况(划√注明) □经过调研 ?本人撰写 □他人代写
□他人委托 □首次提出 □多次提出
建议承办单位: 县民政局
注意事项:
(一)本次会议接收的提案电子文档,提案提交请发邮件到pgzxtaw@126.com邮箱。
(二)提案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提案应一事一案,1500字左右。
(三)联名提案者须了解提案内容,同意后在背面“签名页”工整签名。
提案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886225 5886307(传真)
(以下由提案工作机构填写)
审查意见:□立案 □转信 □撤并案 □并案
建 议 交 |
县民政局 |
|
|
|
|
|
|
研究办理。 |
初审人: 提案委员会:
联名提案者签名页
联名提案者姓名 |
界 别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
凌艳俏 |
妇联界 |
13471650142 |
平果县新安镇民政办 |
|
|
|
|
|
|
|
|
|
|
|
|
|
|
|
|
|
|
|
|
提案内容(可附页):
关于下放低保审核权的建议
目前,县民政局将低保审核权下放到乡镇民政办,但没有统一审核标准,操作起来很难。如经济收入方面,民政办没有权利让商业银行提供农户存款情况,农户在县城、外地有房,民政办也无法核实,仅凭工作人员走访了解、现场审核,农户是否符合低保标准,很难确定,有可能存在偏差。建议县民政局下放低保审核权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审核低保资格,实行信息共享,尽量减少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