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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果县商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商务局         2018-02-12  21:52:58         点击数:
 2018年平果县商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平果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平果商务局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涉密信息请勿公开)

第三部分:2018平果商务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平果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全县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参与彩票市场监管,负责彩票公益金的管理。

(五)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及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八)承担县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县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实施细则,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执行上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实施细则,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县本级政府外债,指导各乡(镇)开展政府外债管理;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资产评估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以及财政收支事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承办行政复议案件。

(十三)履行职责范围内安全和本部门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机关本级有5个股(室),包括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股、政策法规信息股、对外贸易股、商贸服务管理股。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本部门人员编制数为7人,其中参公编制数为7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9人。离退休实有人数10人,其中退休10人。

 


 

第二部分:2018平果商务局部门预算报表


商务局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平果商务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平果商务局预算总收入768万元,同比减少84万,减少9.86%,全部属于经费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及其他资金来源,上年结余收入为零,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二是拨款减少。预算总支出768万元, 同比减少84万,减少9.8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万元,同比增长74万元,增长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万元,同比增长11万增长100%,医疗卫生支出7万元,同比增长3万元,增长75%;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与去年持平;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670万元,同比减少172,减少20.42%;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94万元,同比减少42万元,减少30.8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万元,同比增加11万元,增长15.49%;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与去年持平;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万元,同比减少52万元,减少92.85%。项目支出674万元,同比减少42万,同比减少5.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万元,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100%;商品和服务支出671万元,同比减少45万元,减少6.28%;全年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收支预算平衡。

二、2018 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平果商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24%,同比减少42万,减少30.88%。项目支出6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76%,同比减少42万,同比减少5.87%,支出减少的原因与收入减少的原因相同。具体支出预算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业流通)支出670万元,全部属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贴等支出;

2、行政运行(商贸)支出74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我局机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8万元,全部属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局机构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安排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经费;

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万元,全部属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安排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7、住房公积金支出6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本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2018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平果商务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与上年持平;

支出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租赁费用、燃油费用、过桥费、过路费等。由于实行公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将继续压缩该项支出。

(三)我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将努力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行政运行(商贸)支出74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同比增加58.33%,其中:集中采购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0万元。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根据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我局机关无公务用车,其他国有资产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预算我局列入绩效考核范围的项目有  1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0  万元,项目是:平果县五金公司改制经费 。

(五)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情况

我局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