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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平果县新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新安镇人民政府         2018-02-13  15:36:07         点击数:

 

2018年平果县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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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平果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平果县新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涉密信息请勿公开)

第三部分:2018年平果县新安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平果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政府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发展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上,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政务大厅”,通过“农事村办”等形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府职能有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屯事物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加社会自治功能,实现乡村多元化治理。

(二)镇事业机构设置和职责

1、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贯彻执行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开展环情、孕情检测和节育技术服务;负责对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对村、组计划生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负责审核、办理流出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负责查验流入人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负责流入、流出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考核指标及技术服务台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贯彻执行有关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辖区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负责广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

3、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贯彻执行有关城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丰泽辖区村镇的规划、勘察、测量编制、建设工作;负责全镇园林绿化规划和实施工作;按照法律程序为建设单位和个人办理有关手续;负责指导和管理供水、燃气、集镇设施、容貌和环境工作。

6、水利站:贯彻执行有关水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平果县新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有政府本级、平果县新安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平果县新安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平果县新安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平果县新安镇水利站、平果县新安镇村委。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本部门人员编制数为71人,其中行政编制数为42人,事业编制数为26人,工勤编制3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61人。离退休实有人数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第二部分:2018年平果县新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报表

 

2018年平果县新安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平果县新安镇人民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平果县新安镇人民政府预算总收入1165.54万元,同比增长108万,增长10.21%,全部属于经费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及其他资金来源,上年结余收入为零,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标准安排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基本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增加预算总支出1165.54万元, 同比增长108万,增长10.2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7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增长0.02%;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13.87万元,同比增长5.87万元,增长73.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万元,同比增长68.9万元,增长689%;医疗卫生支出87.8万元,同比减少16.2万元,减少18.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万元,同比增长4万元,增长20%;农林水事务支出108.6万元,同比增加40.6万元,增加59.7%;住房保障支出44.37万元,同比增加5.37万元,增加13.76%。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1125.97万元,同比增加98.97万元,增加9.6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4.78万元,同比增加254.78万元,增长34.9%;

商品和服务支出132.33万元,同比减少1.67万元,减少1.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6万元,同比减少153.14万元,减少1728%。

项目支出39.57万元,同比增加8.57万,同比增加27.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1万元,同比增加7.81万元,增长781%;

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同比减少6万元,减少2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6万元,同比增加6.96万元。

全年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收支预算平衡。

二、2018 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平果县新安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6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5.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6%同比增加98.97万元,增加9.65%。项目支出39.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同比增加8.57万,同比增加27.6%,支出增长的原因与收入增长的原因相同。具体支出预算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支出5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镇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日常公务经费等支出;项目支出39.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镇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行的人员工资、燃油费等。

2、行政运行(党委办)支出48.7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党委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3、行政运行(人大)支出20.11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人大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4、行政运行(群众团体)支出9.09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团委妇联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5、计划生育机构支出75.73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计生所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6、群众文化支出15.86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文化站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7、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7.58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8、其他水利支出16.55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镇水利站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3万元,属于基本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村委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三、2018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平果县新安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与上年持平;

支出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租赁费用、燃油费用、过桥费、过路费等。由于实行公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将继续压缩该项支出。

(三)我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将努力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行政运行(财政)支出1125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万元,同比增加16.1%,其中:集中采购6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0万元。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根据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我单位机关使用公务用车2辆,其他国有资产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预算我单位列入绩效考核范围的项目有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5.97万元,为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五)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情况

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