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七: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涉密信息请勿公开)
第三部分:2018年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发展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上,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政务大厅”,通过“农事村办”等形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平果县黎明乡计生服务所,平果县黎明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平果县黎明乡文化广播站,平果县黎明乡水利站。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本部门人员编制数为48人,其中行政编制数为34人,参公编制数为4人,事业编制数为13人,工勤编制数2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35人。离退休实有人数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第二部分:2018年一、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发展环境、信息引导、技术服务、典型示范上,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政务大厅”,通过“农事村办”等形式,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管理,健全农村利益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平果县黎明乡计生服务所,平果县黎明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平果县黎明乡文化广播站,平果县黎明乡林业站,平果县黎明乡水利站。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本部门人员编制数为48人,其中行政编制数为32人,参公编制数为4人,事业编制数为10人,工勤编制数2人。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39人。离退休实有人数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人。
第二部分:2018年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预算总收入592.4万元,同比减少15.6万,减少2.5%,全部属于经费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及其他资金来源,上年结余收入为0万,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在职人员,二是政府性投资项目业务量减少。预算总支出592.4万元, 同比减少15.6万,减少2.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6万元,同比减少17万元,增长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万元,同比增长39.8万增长3316%,医疗卫生支出18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减少14%;农林水事务支出28万元,同比增加8万元,增加8%;住房保障支出20万元,同比减少3.8万元,减少15.9%;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547万元,同比减少38万元,减少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0万元,同比增加56万元,增长14.9%;商品和服务支出110万元,同比减少3.6万元,减少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万元,同比减少90.6万元,减少93.4%。项目支出44.9万元,同比增加22.1万,同比增加96.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万元,同比增加35.8万元,增长2983%;商品和服务支出4.5万元,同比减少17.1万元,减少79%;全年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收支预算平衡。
二、2018 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同比减少38万元,减少6%。项目支出4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同比增加22.1万,同比增加96.9%。支出减少的原因与收入减少的原因相同。具体支出预算情况如下:
1、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144万元,基本支出122万元,项目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公车办工作经费、采购业务经费等;22万元属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安排财政所和村级公用经费。
2、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行政运行支出110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主要用于保障党委正常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等支出;
3、行政运行(人大)支出14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安排人大人员社会保险、工资、医疗、养老等各项补助;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9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相关工作业务费等;
5、社会保险补贴1万元,全部属于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安排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费等;
5、 平果县黎明乡党委支出77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安排 平果县黎明乡党委业务经费、党员补助等;
6、平果县黎明乡村委支出147万元,基本支出137村委一般性公共服务,项目支出10万主要用于安排乡镇各项业务会议经费工作经费等;
7、平果县黎明乡计生服务站支出7.4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安排社会保险平果县黎明乡计生服务站工资医疗养老等各项补助;
8、 平果县黎明乡文化广播站支出0.04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安排文化广播站退休职工经费;
9、平果县黎明乡水利站支出7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安排本水利站单位职工基本工资、医疗保险经费等相关事项;
10、平果县黎明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支出19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黎明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发放;
11、行政运行(残疾人事业)支出3万,全部属于项目支出,用于乡镇残疾人补助补贴费用安排。
12、住房公积金支出10万,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13、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4万元,全部属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2018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未列支经费。
支出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租赁费用、燃油费用、过桥费、过路费等。由于实行公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将继续压缩该项支出。
(三)我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将努力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 平果县黎明乡人民政府支出27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乡办公室、党委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4万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万元,同比增加10%,其中:集中采购6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0万元。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根据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我乡公务用车,3台,其中一台为计生执勤专用车。其他国有资产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预算我局列入绩效考核范围的项目有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万元,项目是: 。
(五)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情况
我局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