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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路政执法大队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路政执法大队         2018-04-26  17:45:44         点击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平果路政执法大队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路政执法大队是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全区路政执法机构及调整全区公路管理机构编制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桂编〔2010〕65号)精神组建的路政执法机构,属自治区本级四级预算独立法人单位。

2.预算单位及预算管理方式

平果路政执法大队按照原预算管理方式,属于自收自支管理单位。

3.基本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路政执法大队负责实施平果县国省干线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路政巡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维护公路路产不受侵占和破坏,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二、编制及人员构成情况

财政拨款负担的自收自支人员编制 9 人,均为事业编制。 在职编内实有人数6 人,退休人员 4 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 1 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法制部门建设。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重点做好平果县国省干线公路涉诉案件监管和合同管理,创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做好法治宣传和综治维稳等工作。

二是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坚持路警联勤工作机制,推动联合执法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强化路面治超力度。

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深化整治公路货车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大力推广应用科技手段治超,做好非现场执法公路不停车检测试点工作。

四是完成百色路政执法支队布置的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任务,继续试点推进路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及路政移动执法工作。

五是配合自治区路政执法监督局举办好第五届西南六省(区、市)区域联动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治超工作省际交流与合作。同时,加强探索信用治超建设,推动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六是狠抓路容路貌整治,强化涉路项目管理。结合 2018 年环广西自行车世界巡回赛赛道整治工作,开展国道公路专项整治活动,路政部门与养护部门联合开展公路巡查和路容路貌整治活动,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提升服务出行能力,打造示范公路;推动过境公路路政管理移交,探索过境公路管理新模式。此外,加强涉路项目事中事后监督, 重点整治违章建筑、私搭乱建、私开道口、乱设非标以及乱堆杂物、人为堵塞水沟等行为。

七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及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继续落实路政管理业务专项督察,实现全区路政执法机构业务督察全覆盖。同时,计划参与全区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力争年内完成本大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轮岗换证培训工作和换发新执法证件工作。

八是加强对农村公路路政业务指导和管理,助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宣贯和落实《广西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机制,规范路政管理。

九是积极开展工作创新,增添路政执法工作新活力。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好“路政宣传月”活动;总结三年来,开展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好的经验,积极推动治超、路政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创新工作模式。继续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划定和公告公路建筑控制区工作,促进公路用地确权和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第二部分:2018 年预算说明

一、2018 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 年全年总收入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59 万元,占年总收入的100%,同比减少 10.29万元,同比降低 8.17%。其构成如下:

1、经费拨款112.92 万元,同比减少 7.11 万元,同比降低 5.92%。其中,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替代返还资金收入112.92 万元,同比增加 7.00万元,同比上升6.61%。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6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公路路产补偿费收入)2.67万元,同比减少 3.18万元,同比降低5.43%。

(二)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8 年度支出总预算 115.59万元,基本支出 74.17 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1.47%,同比增加 43.31万元,增长85.16%;项目支出21.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53%,同比减少53.60万元,同比降低71.45%。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同比出现较大变动的主要原因:2018年预算编制时将 2017年预算原在项目支出编制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考评奖)”安排编制到基本支出中,因此,出现了上述基本支出同比大幅增长、项目支出同比大幅减少的情况。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5 类,其中:

⑴、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 10.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40%, 同比增加 6.05万元,增长125.78%;

⑵、210 类医疗卫生科目3.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3.29%,同比增加2.36万元,增长163.89%;

⑶、214 类交通运输科目94.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1.68%,同比减少 22.33万元,降低 19.32%;

⑷、221 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6.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5.63%,同比增加3.63万元,增长 126.0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⑴、基本支出预算说明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6.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75%,同比增加45.48万元,增长149.02%;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6.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4.10%,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 1.75%;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62%,同比减少2.45万元,降低 56.71%。

⑵、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1.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53%,同比减少 53.60万元,下降71.45%。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1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94.1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合计21.42万元。其中(按项级科目分):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40%;

2、事业单位医疗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 3.29%;

3、公路运输管理9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81.69%;

4、住房公积金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63%。

三、 “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9.09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7.8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1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同比降低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8.99万元,同比增加 0.07万元,同比增长0.78%;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3.40万元,同比增加 3.40万元, 增长100%;增长因素是 2018年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车保险、维修费等均纳入采购范围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3.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8.24%部门集中采购预算 0.4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1.76%。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 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 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1)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平果路政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平果路政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平果路政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平果路政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5平果路政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平果路政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收支总表)

7平果路政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8平果路政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支出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