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果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0月25日在平果县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黄韬霖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
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局向大会报告了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目前,我县2016年财政决算经县审计局审计,并获得自治区财政厅批复(《关于2016年自治区财政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预[2017]163号)。现在,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将平果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应对复杂经济形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千方百计抓增收,优化支出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我县财政实现收支平衡。根据正式汇编的2016年决算,财政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总计(按决算口径,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和调入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不含基金预算收入)385,565万元,财政年度公共预算支出总计(按决算口径,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不含基金预算支出)372,65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907万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12,907万元,净结余为零。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0,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3,99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33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73,38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59,66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3,765万元。
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1、2016年公共预算收支决算中反映年终滚存结余为12,907万元,比2017年1月向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报告的7,880万元增加了5,02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收入方面,上级补助收入由编制前的138,348万元调减到133,798万元,减少4,550万元;调入资金由编制前的1,690万元调增到9,868万元,增加8,178万元;二是支出方面,上解上级支出由编制前的14,476万元调减到8,793万元,减少5,68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由编制前的31,400万元调减到27,197万元,减少4,203万元;编制前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项目,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编制前的20,795万元调增到29,282万元,增加8,487万元。
2、2016年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为6,331万元,比2017年1月向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报告的15,248万元减少了8,9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收入方面,基金上级补助收入由编制前的2,421万元调减到1,682万元,减少739万元;二是支出方面,调出资金由编制前的1,690万元调增到9,868万元,增加8,178万元。
3、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3,765万元,比2017年1月向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报告的13,683万元增加了8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编制前的8,487万元调增到8,500万元增加1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由编制前的22,373万元调增到22,442万元增加69万元。
二、2016年财政收支决算具体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24,559万元,完成年初预期目标210,000万元的106.93%,同比增收24,471万元,增长12.23%。其中:
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66,065万元,同比增收14,761万元,增长9.76%。其中:地方税收收入累计完成99,984万元,同比增收10,725万元,增长12.02%;非税收入累计完成66,081万元,同比增收4,036万元,增长6.50%,占财政收入的29.4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9.79%。
⑵上划中央收入累计完成43,002万元,同比增收6,862万元,增长18.99%。其中: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35,516万元,同比增收4,487万元,增长14.46 %;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完成7,467万元,同比增收2,356万元,增长46.10%;上划中央营业税收入完成19万元,上年无此项上划中央收入。
⑶上划自治区分享“四税”收入累计完成15,489万元,同比增收2,845万元,增长22.50%。
从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67,02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75%,同比增收21,472万元,增长47.14%;地税部门完成93,76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4.19%,同比减收1,159万元,减少1.22%;财政部门完成63,76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7.53%,同比增收4,157万元,增长6.97%。
2、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07,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2,510万元的126.75%,完成调整预算320,293万元的95.97%,同比增支50,831万元,增长19.81%。财政支出预算稳步执行,有效保障了工资发放、机构运转以及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框架不断完善,财政资金进一步向民生一线倾斜,财政支出体现了“保增长、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的特点。
⑴从基本支出情况看,一是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理财原则,把确保工资放在财政支出的首位。全年发放干部职工工资94,577万元(含绩效奖励工资18,041万元)。二是确保政权机构正常运转。全年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18,916万元,保证了政权机关的正常运转。
⑵从重点支出保障情况看,一是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按财政部口径计算,2016年全县用于民生支出及与民生支出密切相关的教育、科技、三农、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保障性安住房等方面的资金达257,9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91%;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教育投入64,874万元,主要是健全幼儿入园资助体系,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其中安排6,250万元用于幼儿园、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助学金发放及购买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拨付1,429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受益学生达24,683人次。筹集资金800万元支持平果高中校园和职业教育建设。投入1,650万元支持广西培贤国际职业学院、广西工程学院、北师大平果附属学校、广西幼儿师范学校等高校建设;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89万元,重点保障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就业再就业、救灾抚恤及城乡居民养老等方面的需要。其中发放城乡低保金7,464万元,解决了5.05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困难问题;发放生活补助金806万元,保障了1,635名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安排就业专项资金551万元,切实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转移就业。安排1,592万元资金用于抚恤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四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年医疗卫生投入47,328万元,加大公共卫生服务及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补助力度,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成果,切实改善全县医疗卫生条件,其中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7,479万元,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有6.29万人次因病住院得到报销医药费13,892万元;五是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全年投入农林水事务资金45,946万元,重点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投入1,029万元支持甘蔗、葡萄、大青枣、火龙果及林下养鸡等农业产业发展,投入2,697万元支持小型农田水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设施建设,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3,907万元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年发放各类惠农补贴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6项共计8,505万元;六是大力支持“美丽平果·生态乡村”活动。全年拨付资金1,31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垃圾车、垃圾桶,道路硬化、雨污分流系统建设等,完善乡镇垃圾收转系统运行经费管理机制,支持各乡镇开展“生态乡村”活动,确保清洁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七是加大对科技事业的支持力度。全年科技投入2,934万元,重点支持企业技改等科技研发,有力促进了科技事业较快发展;八是支持文化体育广播事业发展。全年文化体育广播事业投入3,801万元,重点支持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等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成功举办了百色市第四届运动会、CBO中国业余篮球公开赛暨广西县级篮球联赛、“平果杯”业余网球公开赛、金腰带拳王争霸赛、2016端午趣味欢乐节等精品赛事;九是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支持力度。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220万元,主要是用于打击“两非”、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及兑现各类计生优惠政策奖励等方面的支出,促进了人口和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⑶从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情况看,一是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全年向上争取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33,798万元、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41,300万元、盘活国资收入44,173万元等共计219,271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县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平稳较快发展;二是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全年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872万元,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对口联系工作的支持力度,成功引进盛能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年产5万吨果汁原浆及10万吨果汁果脯制品项目等11个项目,完成区外到位资金共65.2亿元,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三是积极支持园区建设。全年安排工业园区补助专项资金和发展建设资金共2,596万元,重点支持工业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市县联建综合工业园等园区各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工业园区的聚集效应功能;四是切实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全年兑付亚洲铝公司、隆裕德实业公司、超能电子公司、强强碳素公司等企业财政奖励、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资金3,124万元,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投入技改资金785万元,支持博导铝镁线缆公司、大鑫铁合金公司、超能电子公司、富泰工贸公司等企业技改项目,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步伐;五是围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广西卫生县城创建活动,加大城镇化建设投入力度。全年投入城镇化建设资金 28,691万元,重点推进北师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右江沿江路工程、炼沙河沿线市政景观工程等市政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其中城区道路建设改造资金投入7,563万元,污水处理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投入2,359万元,绿化、美化、亮化等项目资金投入786万元,城市功能和品位不断提升;六是支持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全年投入旅游项目资金680万元,重点支持鸳鸯滩休闲旅游景区、七星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布镜湖国际乡村旅游度假区等旅游项目建设,旅游综合收入大幅提升,旅游业拉动辐射效应明显增强;投入769万元,支持汽车市场、城东农贸批发市场、大岭建材市场等专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引进“县域农村电子商务”项目,成立网商协会、建成赶街县级营运中心等,第三产业不断蓬勃发展;七是积极化解政府债务,有效降低财政风险。全年安排还贷资金33,969万元,其中本金30,797万元(含置换债务本金25,000万元),利息3,172万元,有效降低财政运行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⑷从专款兑现情况看,全年兑付上级专款75,216万元(其中历年13,421万元、当年61,795万元)、工程款24,794万元;支付征地及拆迁补偿款7,178万元,有力推动了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⑸从人大审定下达的预算支出具体项目完成情况看,各项目基本上都能按预算执行,保证了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但部分科目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其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上级财政预先告知2016年对我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数额有变化,加上部分专款下达较晚,因此未能及时相应列入收支预算反映。年度执行中根据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科目和金额,增加农林水、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相应科目的支出,使得相关科目支出发生变化;二是预算执行中,根据需要将预备费用于增加突发事件支出,分解到相关科目。同时,原列“列收列支”和尚未明确具体支出科目,预算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转列其他相关科目反映,导致这些科目支出高于年初预算;三是一些科目年初安排预算,执行中据实结算并拨付资金,使相关科目决算数与预算数产生差异。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16年我县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一级预算单位有50万以上项目资金的有32个 ,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的单位有22个, 资金达11197.49万元, 2016年我县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74个,资金规模为47521.66万元,其中上级专款资金为30802.683万元 ,县本级资金为16718.977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85,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6,0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3,798万元, 债券转贷收入37,7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869万元,调入资金9,86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265万元;地方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72,6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7,38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完成8,79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19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282万元。2016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907万元,扣除结转下年专款结余12,907万元,净结余为零。同时,全县12个乡镇全部实现当年收支平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但由于实际可用财力有限,各项刚性支出增多,加上上级集中财力较大,从而造成了一些专款和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未能及时兑付,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欠拨的专款和预算项目资金将在今后视财力情况逐步予以消化。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2016年,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4,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3%,完成调整预算的87.63%,同比增收11,825万元,增长27.48%。
2、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0,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3%,完成调整预算的88.87%,同比增支4,057万元,增长8.73%。
3、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0,328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854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68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63,997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52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600万元,调出资金9,868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33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2016年,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3,71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5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44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770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2016年,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9,62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014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8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77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3,387万元,其中 :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3,712万元,上年结余9,675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9,622万元。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3,765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为185,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7,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8,000万元。全县政府债务期初余额168,958 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0,95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8,000万元。当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41,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7,700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00万元。当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4,374万元(决算口径债务还本支出30,797万元、采用其他方式化解3,5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174万元(决算口径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197万元、采用其他方式化解1,977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200万元(决算口径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600万元、采用其他方式化解1,600万元)。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75,88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9,48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6,400万元。
三、对县审计局2016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提出问题的说明和整改情况
(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无预算数”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无预算数”的原因是:
根据县人劳局、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通知》(平人社发[2016]39号)要求,我县原计划2016年开始正式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并由县社保局上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测算数据形成年初预算数,但至11月开展预算调整工作时我县仍未能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且预计到年底前都没有执行数,故预算调整时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数均调整为零。
在2016年社保基金决算时,为方便与来年数据作对比,我县按以支定收、收支相等原则将市社保局提供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填入社保基金决算报表中,形成当年收支决算数。
在今后的预算编制及调整中,我局将加强预算管理责任意识,严格预算执行,合理测算财政收支运行数据,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
(二)关于“滞留2016年度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812.45万元”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单位缴存非税收入812.45万元中,以前年度挂账数112.82万元,2016年挂账数699.63万元。单位缴存非税收入未及时确认延压入库的原因:
一是非税执收单位未对缴款人员解释非税收入收缴的基本流程,个别缴款单位或个人误认为只要向非税专户存入相应款项就能完成缴款,而未将执收机关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拿到银行确认,故导致非税系统无法识别所缴款项,无法通过电子方式缴库;
二是非税执收单位工作人员或缴款人因疏忽导致实际缴款金额与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金额不相符,不能及时完成缴库操作。须花时间重新核对缴库金额的正确性、一致性后,才能办理相关退款审批手续将款项退回重缴;
三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我区公安交警交通违法罚没收入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行[2015]66号)精神,从2016年起各县交警罚没收入统一汇缴至自治区交警罚没收入汇缴户,再回拨县交警账户,县交警才能将属于县级的罚没收入缴入我局的非税收入专户,最后缴入县级国库。而在款项的转移过程中,部分交警罚没收入《一般缴款书》未能得到银行确认收入,故导致非税系统无法识别所缴款项,无法通过电子方式缴库。
针对这一情况,经调查核实,我局于2017年9月15日,已确认单位挂账款项缴库236.4625万元,已退回单位挂账款项6.0534万元,共计242.5159万元。
(三)关于“预拨经费45,862万元未及时清理”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截止2016年12月31日,预拨经费科目余额为45,862万元,其中:2015年终决算安排预拨经费26,206万元,2016年12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至“预拨经费”科目19,656万元,截止2017年7月末,“预拨经费”45,862万元未清理。”
上述两项“预拨经费”都是年终决算时因当年预算财力不足无法列支不得不以挂账形式处理而产生的,2015年决算挂账26,206万元,2016年决算挂账19,656万元,性质与暂付款项类似,如在当年账务上进行列支,则会因当年预算财力不足而形成财政赤字,而按新《预算法》第三十五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第六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增列赤字,……”县级财政不能列赤字,故只能暂时挂“预拨经费”处理。
清理情况:因挂账数额较大,如今年一次性进行列支处理,则会大幅挤占现有财力,影响财政支出进度,导致今年各项财政支出无法顺利执行,所以,只能采取逐年消化的策略。
今年6月份,我局以《关于消化历年暂付款、预拨经费及收回财政借垫款的请示》(平财报[2017]24号)和《关于采用新增债券资金消化历年财政借垫款的请示》(平财报[2017]112号)向县政府报告对历年暂付款项(包含预拨经费)的清理事宜,县政府同意请示事项并予以批复。为确保财政健康平稳运转,结合每年的总体财力情况,拟每年在上年暂付款总数的基础上压缩20-30%进行列支清理。截止8月底,我县已列支处理历年暂付款17,149万元,其中8,003万元通过新增债券财力来安排列支处理。视今年财力情况,我局计划全年列支清理历年暂付款(含预拨经费)22,726万元。
(四)关于“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超过限额”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2016年年终决算,全县当年可动用财力中,上级补助收入133,79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8,74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7,7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7,700万元;上年结余11,86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47万元;调入资金9,86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868万元。四项收入合计增加财力86,859万元。
财政支出盘子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38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4,87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19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7,19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79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43万元;年终结余12,90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907万元;四项支出合计增支104,637万元。
收支相抵,缺口17,778万元。为弥补支出缺口,我县实际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77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386万元的5.78%,调入基金数额较大,主要是我县当前处于偿债高峰期,为减轻下年还贷压力,加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用于偿还债务本息所致。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要求,加大冲减赤字或化解政府债务支出的力度,将调入基金规模控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以内。
(五)关于“无计划且未办理政府采购12.6万元”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2016年9月,平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购买液晶拼接屏设备12.6万元,未编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也未办理政府采购”,主要原因:
一是预算单位未能正确认识政府采购办理程序,业务人员不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预算法》的相关条例;
二是县财政归口股室监管不到位,未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整改: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行为。对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中属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要按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管理要求审核执行。年度内追加或调整的部门支出预算,凡属政府采购范畴的项目,应同时追加政府采购预算。
二是对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县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将不予审批,政府采购办不予采购,国库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六)关于“占用其他经济分类科目列支公务车维护费124.74万元”的情况说明
根据国库支付系统导出数据显示,全县有33个预算单位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车维护费124.74万元。存在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业务不够精通,在日常会计处理中,未能正确规范使用会计科目;
二是财政支付系统日工作量大,信息繁多,资金支出紧急,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个人行为,负责资金拨付的有关人员精力有限,难以逐条核实每笔支出的具体会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
三是支付系统仍不够完善,未能引导预算单位正确规范使用会计科目。
对此,我局将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能,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加强对有关单位的财务检查,避免此类情况重复发生。
(七)关于“应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的支出使用现金结算30.97万元”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2016年,应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的支出使用现金结算共91笔业务30.97万元,涉及4个预算单位。存在此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公务卡用卡环境还不完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如办公用品采购、会议费、维修费、燃油费、住宿费等,所涉及的商家许多没有开通银联POS机;
二是公务卡结算适用范围不明确,缺乏相应的强制措施。对刷卡消费没有相关强制使用的规定,对不按要求刷卡消费的单位也未制定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
三是受多年来形成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支付习惯影响,部分干部职工不愿使用公务卡结算。也有一些干部职工还没有树立用卡消费意识,觉得刷卡消费手续繁琐,不积极使用公务卡结算。
针对上述问题,县财政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从制度层面对公务卡结算的范围、结算金额的上下限做出明确界定,对会议费、维修费、燃油费等易发生问题的支出项目,超出规定金额时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对于违反规定、擅自使用现金支付的公务消费,预算单位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
二是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控制。将公务卡结算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票据监管、财政财务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合力,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
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转变支付观念和习惯。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对公务卡使用的认识。使干部职工认识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便利和安全,使商家认识到公务卡结算是政府购买的趋势和要求,从而转变传统的支付观念和习惯,提高公务卡的使用率。
同时,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和整改,进一步加强财政内外监控力度,确保
各项财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2016年在受宏观经济下行和政策性减收增支多重压力影响下,我县
财政仍能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我县财政运行仍存在
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县域经济仍较薄弱,财政增收基础不够牢固;可用财
力低,刚性支出大,还贷任务繁重,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县乡财政仍较困难,对民生的保
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仍需进一步提高,等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
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重要一年,也是深化改革和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年财
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领导下,全
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统一思想,稳中
求进,改革创新,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以赴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推动平果经济发展做
出新的更大贡献!